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估计这篇文章一出,就会有人给我扣上满遗的帽子。最近,这顶帽子满天飞,瞅谁不顺眼就给你甩上一顶,非常的霸气和霸道。

首先,我声明我是一个汉族人,现实生活中我是见过活生生的小脚也见过古代的小脚。1998年我到故宫去玩,进了午门在西侧有一个南宋女尸的展览,票价三块钱。我是进去过的,女尸的头发和小脚令我记忆深刻,小脚的样子和我奶奶的几乎一样,都是变形的呈尖锥形的。这样就证实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南宋时期裹小脚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形成了一定的标准。第二个就是裹小脚的方式和小脚的变形程度是差不多的,不是有些人所说的宋朝的小脚只是象征性的舞蹈性的包裹而非清朝的断足式的。

这种说法是在故意混淆事实,一个人的脚要想裹成三寸或四寸尖锥形的尺度,不把大拇指之外的其他四个脚趾头折到脚底下你是无法完成的,试想一下,三寸四寸甚至五寸小脚也就是长约十公分到十五公分左右,宽约三四公分,我们自己拿着尺子量一下,十到十五公分是个什么概念?一拃都不到,这样的小脚如果不从小时候骨头软嫩之时开始缠绕,如果不折断脚趾骨,会成功吗?还要穿进锥形甚至翘头的弓鞋,可能吗?

北宋诗人秦观曾有诗“脚上鞋儿四寸罗”,宋朝的一寸约等于现在的3.12厘米,4寸就是12.48厘米,这是个什么概念?不缠不折能达到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苏东坡曾经写过一首《菩萨蛮.咏足》,原词如下:

涂香莫惜莲承步,

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

纤妙应说难,须从掌上看!

这首词首先告诉我们那个时候对脚的外形的概念是莲,莲花瓣的形状不就是前尖后宽顺势后延吗?再就是“并立双趺困”,什么样的脚并立站着很困难呢?大脚片子能如此吗?最后一联就更突出了,意思是说那种纤妙的感觉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得托在手掌心细细欣赏,纤就是小,你能想像苏大学士手里托着一只大脚片子眯着眼睛沉醉其中地欣赏它的美妙吗?

当然,诗人的诗词并不能作为历史资料,但起码说明了在苏东坡、秦观的时代,缠小脚的习俗已经开始存在了,作为后期小脚的雏形已经开始了,这可能就是缠足的源头。

生活跨越北宋和南宋的南宋文学家张邦基在他的《墨庄漫录》里指出“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这就告诉我们北宋末期就已经出现缠小脚的行为了。

那么,是怎么缠的呢?是象征性的只为舞蹈而稍微的塑型还是有标准有公式化的行为呢?南宋的理学家文学家车若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模糊的标准。他在他的《脚气集》说“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在这里,车若水指出了一个标准,就是不到四五岁就开始缠脚,目标是缠小,而且要遭受无限之罪,说明这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这个程序一直延伸到清朝,而且清朝人的标准更为严苛更为残酷,但也证实了这是一个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一脉相承的脉络非常清晰。

当然,这个时候呢应该不是普遍的全民行为,而只限于宫中和达官贵人的圈子,但,也表明了缠小脚的习俗开始形成和清晰以及规范化。

元朝文人伊世珍在他的《嫏嬛记》中记载了有一个人问自己的母亲“富贵家女子缠足原因何在?”他的母亲回答“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是说给女子缠足是为了防止到处乱走,以免生出伤风败俗的事,缠小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让你走路艰难就是让你不能痴跑乱颠,为了约束女性,给女性的脚戴上一副无形的脚镣。

另外,《女儿经》也有对缠足目的的定义,“为甚事,缠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所以,这就是有些人所说的只是象征性地用布裹一下脚并不耽误行走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张图是福州南宋黄升墓出土的17岁南宋女子黄升的鞋袜,请注意,鞋头是向上弯曲的,大脚趾头也是被塑为向上弯曲的形状,恐不恐怖?黄升的鞋子长13.3到14公分,宽4.5到5公分,高4.5到4.8公分,大家可以用尺子按照这个尺寸比较一下自己的脚,会有什么感想?当然,这是鞋子的尺寸,脚还要小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张图是明朝初期的女性所穿的尖头纤鞋和袜子还有裹脚布,大家看一下这个鞋,如此尖锐,不缠脚不折断脚趾骨怎么穿的进去?这双鞋貌似在十二三公分左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明朝定陵出土的孝靖皇后的鞋子,尺寸分别是12.9公分、12公分、10.5公分,可怕不?

纵观缠足的发展史,始于宋,发展于元明,盛于清,到了清朝甚至发展到变态的地步,这是一脉相传的。尤其是元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承上启下的节点,三寸金莲这个概念就是产生于元代。元末明初的文学家史学家陶宗仪在他的《南村辍耕录》中指出“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之者少。近年则人相效,以不为者为可耻也”。这段话告诉我们,在元末明初的时候,不裹脚已经成为别人笑话的把柄和一件可耻的事。说明了当时裹脚风气的兴盛。

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不缠足,民间便画了一幅赤脚妇怀西瓜的图以讽刺淮西女人的大脚,也能说明当时缠小脚的风气之盛。

明代学者胡应麟说“宋初妇人尚不多缠足者……于今而极……”,又说“至足之弓小,今五尺童子咸知艳羡……”,听听,连五尺高的儿童都羡慕女人的小脚,那得有多小?

所以,有些人不遗余力炒作的什么清朝才有断足之说,是非常之荒谬的,不折断脚趾骨如何能缠成三寸四寸之金莲小脚?你缠一个我看看。

还有一个更好玩的事,明朝万历年间,蒙古军队多次入侵,有一个名叫瞿思九的名士献上一条妙计,说蒙古人能够远离家乡侵略大明,是因为家里没有牵挂,也就是说没有美女,我们可以让他们的美女多起来,让他们沉溺于女色,就不会有力气有功夫来侵略我们了。方法就是教他们的女人缠小脚,并且让他们穿戴我们的服饰。你想吧,那些蒙古女人一个个柳腰莲步这么一扭,娇弱可怜的神态那么一摆,谁还舍得丢开美人去打仗呢?……

这个计谋虽然是脑洞大开,但也坐实了明朝时期缠足的普遍性和狂热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裹小脚这个恶俗是从宋朝到清朝一以贯之一脉相传的,是一个完整的发展链。而且,这只是我们汉族人的风俗,其他民族并没有这个风俗,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裹小脚,有地区的区别。也就是说,裹小脚是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的汉族风俗,即便是在清朝,很多边远地区的女性也是不缠小脚的,也说明了并没有所谓的政治压迫。

而且,历朝历代对这种风俗都没有任何的法律明文,没有任何规定,没有推广没有禁止,这是民间自发而成的,不具备政治意义。

至于有人拿出了许多所谓的清朝强制裹小脚的证据,不值一驳。比如,有人传播1832年的所谓《泉州府志》的记载,甚是可笑,道光年间并没有修撰《泉州府志》,哪里来的记载?又比如,太平天国禁止裹小脚,什么清政府又恢复裹小脚,这更可笑,究竟是清政府恢复还是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汉族士大夫阶层要求恢复?看看后面操作的人就可以了,别的我就不一一辟谣了,有好事的朋友可以一一查询,是真是假立马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