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贷款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39万元。

高林(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普惠金融部客户经理)、王新鑫(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桥支行客户经理),分别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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