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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将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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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风险高,事故后果严重,防范安全风险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负责人表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风险防范理念贯穿于条文规定中,并对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警监测等作出专门规定,突出事故预防、长效治理。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坚持严的基调,压实压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从业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各相关主体责任清晰、要求具体,同时严肃违法责任追究,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网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化工园区等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同时明确化工园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法律规定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托运和交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应当取得通行许可等。(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