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夏天,几颗比灰尘还小的水藻,硬是从鬼门关把一条命拽了回来。

那时候的上海看守所里,前海军潜艇干部路明早就没人形了。

手腕上的铐子勒得肉都翻了出来,但他已经觉不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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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天前,未婚妻邹英被人勒死抛进大清河,所有的证据——作案时间、抛尸地点、甚至他手背上的“抓痕”,都像钉棺材板一样把他钉死在“杀人犯”这个位置上。

卷宗上那个红圈画得触目惊心,就差最后一声枪响了。

没人觉得这案子有啥问题,毕竟在那个年头,命案必破是硬指标,况且证据看起来挺“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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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路明准备认命的时候,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回来了一位老狠人。

这人叫端木宏峪。

你可能没听过这名字,但在当时的长三角刑侦圈,提他的名字比亮警官证还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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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美国领事馆的人管他叫“东方的福尔摩斯”,但在1977年那会儿,他刚恢复工作,接手的就是这么个烂摊子。

说实话,这案子要是换个稍微糊涂点的或者想省事儿的人办,路明这会儿坟头草都该长出来了。

端木宏峪拿过卷宗一看,眉头就皱成了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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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现这案子缺了最关键的一块拼图:动机。

大家试想一下,路明是干啥的?

潜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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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头这身份多金贵啊,那是国家的宝贝疙瘩,前途一片大亮

邹英是他的未婚妻,两人都要结婚了,没小三、没情债、没图财,好端端的杀人干嘛?

这在逻辑上根本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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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时那种急吼吼的办案氛围里,这种“逻辑漏洞”很容易被一句“激情杀人”给糊弄过去。

真正让端木宏峪拍桌子的,是法医报告里一行不起眼的小字:“肺部切片含有水藻成分”。

当时的法医觉得这很正常,尸体在河里泡着,肺里有水藻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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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端木宏峪在案情分析会上直接扔了个炸弹:“死人是不会喝水的,更别提把水藻吸进肺叶最深处。”

这话说得太绝了。

如果邹英是被人勒死后扔进河里的,那她入水的时候呼吸早就停了,水藻最多停在喉咙口或者气管上部,绝对不可能跑到肺泡这种深得不能再深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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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医学常识,更是反直觉的铁证。

水藻能进到那个位置,说明邹英落水的时候,不仅活着,还在拼命地喘气、挣扎。

既然入水时人还活着,那脖子上那个所谓的“致命勒痕”,就绝对不是导致死亡的第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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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案子的性质,一下子就从“杀人抛尸”变成了“生前入水”。

这波操作,直接把原本的证据链给炸断了。

既然不是勒死,那路明手背上那几道“死者临死前抓伤凶手”的血痕又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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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当时定罪的最强“实锤”。

这一看,又让他看出了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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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道伤痕太整齐了,就像尺子画出来的一样,间距相等,深浅一致。

这事儿吧,越想越不对劲。

一个人在濒死挣扎的时候去抓凶手,那绝对是乱抓一气,指甲造成的伤口肯定是凌乱的、深浅不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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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抓出这种连就在一条线上的“平行线”?

这不符合人体工程学啊。

路明之前交代过,这是他在老家修房子填地基的时候,被装土的畚箕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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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验证这个说法,端木宏峪居然真让人找来了那种农村常用的竹编畚箕,搞起了模拟实验。

结果让人心里咯噔一下:只有这种竹编的硬刺,才能划出那种针尖一样细、又绝对平行的伤口。

这就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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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认定路明是凶手的“铁证”,现在反倒成了他勤勤恳恳准备婚房的心酸证明。

案子查到这,路明的嫌疑基本洗清了,但邹英到底是怎么死的?

如果不是他杀,难道一个大活人好好的会自己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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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宏峪带着人下乡走访,这一查,才揭开了那个农村家庭死守的秘密。

那时候农村对精神疾病这事儿,那是讳莫如深,觉得丢人,能瞒就瞒。

村民们支支吾吾,家属也不愿意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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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侦查员的软磨硬泡下,真相还是像挤牙膏一样出来了。

原来邹英有间歇性精神病史。

就在案发前几天,她整个人处于一种极度亢奋和混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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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说,她曾经把电灯泡拧下来,把手指头往灯头里塞,想触电;还曾经找了根绳子想上吊,结果因为绳子太糟,断了。

听到“绳子断了”这几个字,端木宏峪心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

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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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英脖子上的勒痕,根本不是路明掐的,而是她自己上吊未遂留下的。

后来她精神彻底崩溃,狂奔到河边跳了下去。

这就是为什么肺里会有水藻,因为她是活着淹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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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所谓的铁证如山,其实就是看谁更有耐心把那座山翻个底朝天。

1977年的那个夏天,对于路明来说,简直就是从地狱回到了人间。

当端木宏峪拿着那份厚厚的复查报告,把证据一条条摆在领导面前时——显微镜下的水藻、竹畚箕的划痕、断掉的麻绳、被隐瞒的病历——所有的质疑声都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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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当路明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时候,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这个在潜艇里憋几天几夜都不哼一声的硬汉,那一刻哭得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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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杀人,他只是失去了一个爱人,差点还搭上了自己的一辈子。

这案子在当时震动挺大的。

它不仅仅是救了一个路明,更是给刚刚恢复秩序的司法界上了一课:别迷信口供,别搞有罪推定,证据才是老大。

端木宏峪没有把自己当成那种高高在上的判官,他就像个较真的工匠,一点点把混在真相里的沙子给剔干净了。

说白了,那时候的法制建设还在爬坡,如果不是端木宏峪这种“神探”顶着压力去抠这些细节,路明这会儿估记已经成了一缕冤魂。

邹英的死是个悲剧,是那个医疗匮乏年代精神病人的无助,但如果为了给这个悲剧找个“凶手”而杀掉无辜的路明,那就是作孽。

后来端木宏峪又办了很多大案子,什么被盗案、涉外凶杀案,名气越来越大。

但在很多老警察的回忆里,大清河畔那个关于水藻和竹尖的下午,才是最值得说道的。

因为在那一刻,他守住的不光是专业,更是良心。

一九九五年,端木宏峪因病在上海去世,终年六十八岁,走的时候很安详。

参考资料:

东方网,《刑警803:刑侦专家端木宏峪》,2001年。

上海市公安局档案,《1976-1977年重大刑事案件复查记录》。

金盾出版社,《中国刑侦大案纪实》,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