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先琢磨一下这个事儿——

一个因受贿罪被判了5年6个月刑期的前局长,出狱之后不仅能顺利就业,而且还入职的是国有控股公司当高管,四年领58万工资!

最近江苏泰州的卜某山事件,这位姜堰市沈高镇原镇长、党委书记,姜堰区原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用自己特殊的履历谋得一份高管职业,彻底把“国企用人底线”给搞懵了……

因为按照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这明显是哪里出了问题吧?

不是说不让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而是国企高管任命有底线,触碰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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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始末还原

这个卜某山是何许人也?为什么就成了这起新闻事件的主角呢?我们先来看看他的履历。

2014年,泰州纪委方面就公布了卜某山的腐败问题。

根据官方消息,2005年到2013年期间,他先后担任姜堰区沈高镇镇长、党委书记,还有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利用手里的权力,在财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给别人行方便,收的好处费合计27.76万元。

最终,卜某山自首后又退还了所有赃款争取了个宽大处理,被判刑5年6个月。

按理说,这类的人物出狱之后“官场生涯”肯定是没出路了,要么就低调做人,要么就小心翼翼的活着……

可是卜某却不同,他出狱没多久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当地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的“高管”!

这小日子混的算是风生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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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国有控股公司全称为泰州夏北新型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咱们说的夏北公司。

而谁把这件事给检举揭发了呢?居然就是这家夏北公司的创始人、股东王立志!这事儿也是奇葩了啊!

原来啊,卜某山是由国资背景的金东城投参与夏北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获得夏北公司控股权后,违法违规任用为高管的!

2020年1月,夏北公司董事会同意成立市场营销部,时任金东城投董事长的李某权,直接把刚出狱的卜某山任命为市场部负责人;

这位举报人王总得知此情况后,持续向多部门反映这个情况,这才将这件奇葩事儿给捅了出来。

在一份落款时间为2022年11月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地刺会议表决票的材料中,卜某山的职位赫然标有“高管”二字,排名顺序仅次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助,位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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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的苍白无力,领58万工资还不是高管?

面对举报,卜某山的否认显得苍白无力:“我确实拿了几年的工资,但是我确实不是高管!”

这话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我们再来掰碎了分析分析:

1、四年领58万工资,什么“普通员工”这个高薪?

夏北公司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到2023年这四年里,卜某山一共领了58万多元的工资和奖金,光2022年一年就拿了25万。

如果按照卜某山和国企公司原负责人的说法,他就是个普通员工,这工资待遇也忒高了些吧?平均下来每个月工资小两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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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议决议是铁证。

就在上文提到的2022年11月的这一次董事会表决中,卜某山的人事任命后面标有“高管”字样,这是公司最高决策层的会议,总不会弄错一个“普通员工”的身份吧?

在这个问题上,另外一个人的回应也有些意思。

金东城投前副总经理蒋某(就是直接把卜某山带进夏北公司当高管的国企)称,卜某山就是个普通员工,最后他又补了一句“纪监部门正在调查,我也是被调查对象”,这画蛇添足的一句话,信息量十足……

事情最新进展:举报发酵,纪委介入

这起事件的直接举报人是夏北公司创始人王立志,王志立说,当初同意金东城投参与混改,是想靠国资平台把企业做得更大。

而他自己也有不少发明专利,原本想着“背靠大树好乘凉”,但是最终自己发现并非如此。

公司被国企控股后,不仅招揽刑满释放人员当高管,还出现截留资金、重点项目落不了地的问题,导致现在公司濒临倒闭,他不得不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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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一个企业的创始人、股东怎么会实名举报,这无异于“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招数……

事情被曝光之后,舆论一片哗然!

倒不是说不让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但是一个腐败入狱的落马局长,如何能成为国企高管还享受高薪资待遇?这样做公平合在?国企任命的底线何在?

截至目前,官方还没发布正式的调查结果,咱们只能耐心等后续……

信息源参考:红星新闻《刑满释放人员任职国有控股企业“高管” ,企业陷困境 一负责人回应:我也正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