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女士看中了一套 87 平方米的房子,一算账:16 万租 15 年,每个月才花 888 元,这价格还不到杭州滨江区市场价的一半,简直跟 “捡漏” 一样。
她毫不犹豫一次性交了全款,拿着合同满心欢喜规划生活,可谁能想到,这场 “美梦” 只维持了一年。
今年,夏女士家里老人生病,她得回老家照顾,没法继续住这套房,就想着把房子短租出去,每月能收 5000 元补贴家用。
可刚租出去没几天,房门上就被贴了《腾退通知》,房东说她 “违约欺诈”,还直接断了水电。
夏女士当场傻眼了:“合同里明明写了‘可转租但需告知房东’,我没做错啊,怎么就成欺诈了?”
房东一口咬定夏女士转租前没提前通知,却拿不出任何协商过的证据。
周边邻居都嘀咕:“现在同户型的房子租金都涨到 5000 元了,说不定是房东看着租金涨了,想毁约重新租个高价。”
这年头租房,房东防着租客,租客也防着房东,曾经的 “信任”,在租房市场里快成 “稀罕物” 了。
这事传到法律专家耳朵里,专家一看就 “拍了桌子”:
“房东这是犯了三个明显的错!” 第一,断水断电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写得清清楚楚,故意损坏居民生活设施,最高能拘留 10 天。
第二,房东单方面解约不算数。《民法典》第 563 条规定,只有租客出现 “根本违约”(比如长期不交租、把房子改造成违法用途等),房东才能解除合同,夏女士的情况根本不算。
第三,合同里没写清楚 “告知房东” 要怎么告知(是口头说还是发书面通知),现在房东拿 “没提前通知” 说事,明显不公平。
其实,夏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
现在长租市场里的 “坑” 可不少:很多合同里关于 “转租” 的条款写得模模糊糊,房东说解约就能解约,租客却没多少话语权,更没有 “限制租金涨幅” 的条款。
有人图便宜签了长租合同,结果住了不到两年就被赶出去,之前花的装修费都打了水漂。专家特意提醒:“租期超过 1 年的合同,一定要去备案!不然真遇到纠纷,想维权都难。”
尤其是老年人租房,更得格外小心。合同里的字要一个一个看清楚,每一笔钱的用途都要算明白。
子女最好帮老人把把关,合同里一定要加上 “每年租金涨幅不超过 5%”“如果房东要解约,得提前 60 天通知,还要赔偿 3 个月租金” 这样的条款。
别光盯着 “便宜” 签长约,万一房东翻脸,老人根本折腾不起。
杭州中院 2024 年就判过类似的案子,一般这种情况,房东要赔偿 2 万到 4 万元。
夏女士要是打官司,不仅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能按《住房租赁条例》要到 3 倍月租金的赔偿。可打官司又费时间又费精力,老年人身体和精力都跟不上,实在耗不起。
说到底,这事还是因为 “契约精神” 没了。法律肯定不会纵容 “见钱眼开、不守约定” 的行为,但租客也得学会保护自己。
签合同前,最好找中介当见证人;转账时要留好凭证;水电、物业费的缴费记录也要保存好。万一房东闹事儿,第一时间报警拿回执,恢复水电的时候记得录像留证据。
现在杭州租房市场,合同备案率还不到 10%,用格式合同欺负租客的情况到处都是,监管也跟不上。不过上海有个好办法 ——“三所联动”,让公安、司法所、居委会一起调解租房纠纷,这个办法说不定能在全国推广。
老百姓租房图的就是个安稳,谁也不想天天跟房东 “斗智斗勇”。
夏女士的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长租看着划算,藏在背后的风险可不小。
特别是中老年人,签合同前一定要让子女帮忙看条款,或者咨询社区的法律顾问,找靠谱的中介做担保也很重要。
便宜确实吸引人,但住得安稳更重要 —— 家本来是放松的地方,可不能变成 “战场”。
租房市场需要更多诚信,也需要更严的监管,租客自己也得多长个心眼。
希望夏女士能顺利解决这事,要么能安心住下去,要么能拿回该得的赔偿。也希望房东们能摸摸良心:钱要赚,但不能赚 “黑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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