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建设安全号从公开信息了解,2025年12月23日,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因其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7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0007334671347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违法事实: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提供的2025年10月21日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20417号)和2025年12月10日对当事人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的昌平区六环路土城出口土城新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1#回迁楼等7项),建设单位是北京城建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1.1#回迁楼南侧地库上开关箱引向木工台式电锯的电源线未接PE线,导致保护接地导体(PE)和保护联结导体未连接,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1条第1项的要求;
2.1#回迁楼北侧开关箱内插座脱落至地面(已通电),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4.1条的要求;
3.2#回迁楼外脚手架已搭设至2层,脚手架上悬空作业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方5米,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第3.2.1条的要求。
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未发现该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隋国梁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23
处罚公示期限:2027-12-23
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住六)是北京住总集团全资子公司,1983 年 9 月 1 日成立,注册资本 2 亿元,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7334671347,法定代表人隋国梁,注册于通州区永乐店镇柴厂屯村商业街 635 号 E 座。
公司核心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等多项一级资质,AAA 信用评级。参建亚运村公寓、北航国家实验室等重点工程,获鲁班奖、国优奖等,现有参保员工 616 人,年开复工面积超 120 万平方米,业务覆盖建安、开发、市政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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