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大理市挖色商会举行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总结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为商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大理市挖色商会是以有挖色籍贯或户籍在挖色的非公人士及其设立的企业、挖色镇镇域内的外来投资者及企业为主要对象自愿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其核心业务涵盖搭建政企交流合作桥梁、开展联谊宣传、政策咨询、行业交流与精准服务,凝聚力量共谋发展;同时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文明经商,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并承接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各项事务。
会议开始,全体参会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会上,会长杨志刚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复盘过往履职成果与经验;执行会长杜庆宝作财务工作报告,详实公示经费收支及管理情况。
与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大理市挖色商会选举办法(草案)》《大理市挖色商会第二届理事、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及《会费缴纳和管理暂行办法》。
随后,新当选的第二届理事、监事召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工作。新当选会长赵爱东作表态发言,明确商会未来发展方向与履职承诺。
会上还对商会内在助老敬老、兴商助商、公益奉献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
挖色镇在外经商务工、投资兴业者近万人,业务遍及糕点加工、五金建材、建筑施工、餐饮住宿、文旅开发、百货批发、工商贸易等众多行业领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商会自成立以来,有效搭建起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协作桥梁,在助力乡村振兴、激活区域经济、深化跨域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接下来,商会也将带领广大会员充分发扬“开拓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家精神,把做强实业作为立身之本,把深耕主业作为成事之基,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办一流企业、树一流品牌,努力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做大规模、做强主业、做响品牌,为大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字晶出席会议。
市工商联、挖色镇主要领导,镇村相关部门、驻镇国企有关负责人及挖色商会会员单位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记者:韩玉婷 吴志
编辑:陈丝华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四十二条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报废矿井、钻井或者取水井等,应当实施封井或者回填。
第四十三条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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