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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联合惩戒规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对屡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经我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以下9家道路运输企业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数量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情节严重,属重大安全隐患。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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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7日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