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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教育部为学前儿童建立学籍
12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当前,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2%,实现了基本普及,但在出生人口变化、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立足学前教育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出发,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
二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
三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四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
此外,对2—3岁在园幼儿信息管理,明确“参照本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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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学前儿童学籍管理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为确保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办法》作了哪些规定?
答: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办法》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规范学前儿童学籍全过程管理,《办法》聚焦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以及缓学留园等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不同情形,分别明确了学籍管理内容、核办流程与时限,确保学籍管理有据可依。二是明确限制性要求,突出强调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等。三是建立学籍定期核验制度,要求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准学前儿童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人籍一致。四是强化违规问责,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作了列举,明确了处罚要求。
问:《办法》在保障学前儿童信息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办法》对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本区域学籍数据的管理与使用权,要建立学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国家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管理等。
二是严格数据使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赵奕菲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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