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东市委宣传部
“十四五”以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实施了涵盖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建设、防洪减灾、信息化建设等在内的142项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2.92亿元,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5.29平方公里,改造管道751.2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6666.67公顷,治理沟道79.21公里、修建堤防及排洪渠等116公里,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水支撑。
保障人饮供水安全,是关乎群众健康的重要民生福祉。民和县水利部门聚焦乡村振兴,以巩固农村供水保障为靶向,先后实施了一批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农村人饮维修养护、人饮灾后恢复重建等人饮水利项目,建成农村供水工程69处、人饮管网8355.17公里,有效改善了20个乡镇15万余人的饮水条件。
作为青海的农业大县,完善灌区水利设施对粮食稳产增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和县水利部门先后实施灌区设施维修改造、水库除险加固、配套节水改造等农业水利项目30项,修建灌溉渠道175公里,新建维修改造电灌站17座,改善农田灌溉条件6666.67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1.33万公顷,夯实了粮食稳产增产的水基础。
民和县地处青海东部门户,是黄河、湟水河流经青海的最后一站。为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民和县全面落实河湖统管制度,“十四五”期间该县27名县级河湖长带动乡、村两级434名河湖长累计巡河湖2.1万余次,及时协调解决责任河湖问题350余个,同时认真落实跨界河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和“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生态警长”“河湖长+互联网”工作机制,五年累计联合巡河长度达1450余公里,出动巡河保洁员1.8万余人次,依法查处涉水案件8起,以河湖长的责任担当,持续改善全县水域生态环境,黄河水质优良率达100%,湟水河民和桥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五年来,民和县先后实施21项河沟道防洪治理工程,修建防洪堤排洪渠116公里,治理河沟道79.21公里,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实施水土保持项目31项,完成坡改梯1480公顷、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15座、新建淤地坝4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29平方公里,防范了水土流失、涵养了水源。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设立51处雨量站、57处视频站以及11处水位监测点,配备960套入户新型预警设备与126台预警广播机,有效提升了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值得一提的是,总投资6066.06万元的青海省湟水民和段河道治理工程(店子村至团结村)将沿岸防洪标准提升至20年一遇,有效保护了沿岸2682名群众的生命安全和24公顷耕地、38.93公顷林地以及区域公路等关键基础设施,实现防洪、经济与社会效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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