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信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因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罚款6万元。同时,苏茂(时任中原银行信阳分行东方支行行长)因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信金罚决字〔2025〕18号

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罚款6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2

苏茂(时任中原银行信阳分行东方支行行长)

信金罚决字〔2025〕19号

增加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信金罚决字〔2025〕20号

贷款三查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罚款55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4

游超(时任中信银行信阳分行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1号

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5

陈南希(时任中信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公司客户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2号

贷款三查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6

王子豪(中信银行信阳羊山绿色支行公司客户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23号

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调查不尽职,滚动办理商票保贴业务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