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一张罚单,涉及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高淳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债券投资业务不合规、违规设立存款相关考评指标、违规办理续贷、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发放股东贷款贷前调查不审慎。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江苏金融监管局对高淳农商行罚款170万元;对李敏(时任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周毅(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杨正彬(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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