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2月29日电 (记者 任奇)《国有资产法(草案)》(下称《草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专家表示,制定基础性、综合性的国有资产法,完善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体系,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提升国有资产治理效能意义重大。
据悉,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62条,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报告、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草案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促进和支持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束文琦表示,首部《草案》的审议,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迈入以系统性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新阶段。
他认为,《草案》聚焦布局规划,其核心在于推动国有资产从“管资产”向“管资本”、从规模扩张向效益提升的战略转型。这一法治化布局,精准对接“十五五”时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任务,也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束文琦指出,通过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及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环节集中,能够有效疏通国内大循环堵点,夯实统一大市场的实体基础。他强调,前瞻性、战略性投资将有助于孵化先进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能。
在更长远的维度上,束文琦认为,以法治保障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制度供给,能够确保“国之重器”更好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他表示,随着《草案》推进审议与完善,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与治理框架将更加明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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