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长春12月29日电 (记者王海跃)29日,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签约)仪式在“中国梅花鹿之乡”长春市双阳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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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下,联合吉林、四平、辽源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梅花鹿产业司法保护从“单点发力”迈向“区域协同”的新阶段。

为切实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提出协同倡议:

在强化司法联动上持续发力,畅通跨域立案绿色通道,加强调查取证、保全送达、案件研判等环节协作,统一法律适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以高质量审判护航产业升级;在强化优势互补上纵深发力,依托协作平台,推动四地法院在信息、资源、经验、做法上互联互通互鉴,针对各地产业特点与企业差异需求,提供精准化、便捷化的全链条司法服务;在强化人才培养上协同发力,通过联合培训、业务研讨、课题攻关等方式,共同提升队伍应对产业新型、疑难法律问题的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判力量。

据悉,此前,长春中院已在梅花鹿产业司法保护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布局与实践。全省首家“梅花鹿产业法庭”在双阳区人民法院奢岭人民法庭挂牌成立,实现了涉鹿纠纷的专业化、集约化审理,成为保护产业发展的前沿阵地;双阳区法院还联合区畜牧局、鹿业协会创新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站”,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深度融合,初步形成了多方参与的产业保护合力……

未来,长春中院将以此次协作机制启动为新起点,深化与兄弟法院的务实合作,切实将司法协作成果转化为服务产业发展的实际效能,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吉林省现代化大农业及品牌农业建设贡献更坚实的长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