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激光雷达竞争从整机下沉到芯片,行业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作者|王蕊
编辑|西子
2025年11月,国内激光雷达行业出现一宗标志性诉讼:头部企业速腾聚创以涉嫌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芯片设计企业灵明光子,案件已被正式受理。
截止12月底,围绕该案,双方在一个月内,先后通过公开声明和法律行动进行了多轮交锋,案件形态也逐步复杂化。
第一阶段,速腾聚创提起技术秘密诉讼后,灵明光子于12月1日声明称“未收到任何法律函件”,双方由此形成公开对峙。
第二回合,12月10日,灵明光子发布进一步官方声明,对案件相关事实作出说明,该声明内容在行业内引发不同解读,争议随之扩大。
第三回合,12月18日,灵明光子在官网宣布正式提起专利侵权反诉。
同日,速腾聚创作出回应,表示对方未就其提出的技术秘密侵权指控作出实质性回应,是在转移焦点,并透露其已分别就技术秘密侵权、发明专利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立案,另有一项专利侵权诉讼正在立案审查过程中。
△图片来自灵明光子官网
同时,速腾聚创还表示,已针对灵明光子相关公开言论提起商业诋毁诉讼。
由此,案件已从最初的单一技术秘密纠纷,发展为包含多项诉讼请求的综合性法律争议。
速腾聚创内部人士向「智车星球」强调,案件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技术秘密侵权问题,围绕这个案由,公司将采取所有可用的法律工具坚决维权,除已提起的诉讼外,不排除将依据案情发展,对涉案相关人员提起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双方确实曾于2021年启动SPAD- SoC联合研发项目,但该方案在研发阶段即被证明难以走向量产,最终并未形成可交付产品。
合作中止后不久,灵明光子发布了其ADS6311芯片;速腾聚创则选择其他路线,由内部团队攻克E平台芯片,其E1系列全固态数字化激光雷达于2024年底量产,并在2025年广泛应用于车载、机器人等多类客户产品。
△速腾聚创产品图
目前,灵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亦已进入接近量产阶段,并向部分客户提供样品测试。
随着搭载灵明光子相关芯片的产品出现在供应链中,速腾聚创获得了更具体的信息,发现灵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中涉嫌不当使用速腾的技术秘密,并将其提供给了第三方。这成为了整个纠纷的导火索。
针对上述指控,灵明光子提出不同看法,其表示ADS6311芯片采用的是“纯SPAD”架构,与SoC方案无关,并强调相关技术来源于其在SPAD领域的长期学术与技术积累。
对此,速腾聚创告诉「智车星球」,其主张并非基于单一器件结构的技术相似性,而在于灵明光子在合作期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并使用了未公开的工程级技术信息,并将其应用于ADS6311芯片的设计、流片及量产过程中。
速腾聚创表示已掌握完整证据链,并指出灵明光子的“技术分割”说法是转移话题,没有正面回应其侵犯技术秘密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速腾聚创强调,“技术秘密侵权”并不等同于“专利侵权”。
前者主要关注两点:一是被诉方是否接触过未公开、具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二是该信息是否被不当使用于产品或研发活动中,例如用于自身产品开发。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若权利人能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已采取保密措施,举证责任可转移至对方。
速腾聚创进一步表示,其认为争议焦点不在于双方技术路线是否表面相似,而在于灵明光子的产品中,是否使用了合作期间接触到的工程级技术细节。
在其看来,SPAD-SoC在高端激光雷达设计中,是一个通过深度耦合实现的有机整体,对时序同步、功耗平衡和热管理有系统性要求。
目前,速腾聚创已实现激光雷达发射、接收及处理全链路芯片的自主研发,并称相关产品满足AEC-Q车规标准。其认为,相关技术秘密存在于多模块协同设计的整体方案之中。
从公开数据对比看,双方在专利数量和商业化进展上存在一定差异。
Incopat数据显示,速腾聚创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公开申请量约为2300件,灵明光子约为300件;
在中汽中心发布的榜单中,速腾聚创以约100件授权有效专利排名靠前,灵明光子则以7件专利位列其后。
在商业化方面,速腾聚创已实现SPAD-SoC芯片的规模量产,并获得多家车企定点,而灵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尚处于量产前阶段。
在本案中,速腾聚创提出的核心诉求之一,是要求法院判令涉案芯片停止制造和销售。
若法院支持该请求,灵明光子的产品商业化进程、供应链合作及市场预期可能受到影响,其ADS6311芯片的量产计划亦存在不确定性。
这起纠纷的最终走向,还有待法院裁决。但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激光雷达竞争从整机方案下沉到芯片层面,行业竞争的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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