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近尾声,2026年的脚步悄然临近。对全国超1.8亿退休城乡居民而言,2026年将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继续上调而充满期待;而对江苏广大居民来说,还有两大民生利好同步落地,直接关联在职人员工资与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切实提升大家的“钱袋子”厚度。下面,我们就详细拆解这两大好消息。
利好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月起正式执行,低收群体涨幅更可观
江苏省已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延续了分档次执行的模式,兼顾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月薪方面,调整后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2660元/月、第二档次2430元/月、第三档次2180元/月;针对非固定用工、临时用工等灵活就业形式,小时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同样分为三档:第一档次25元/小时、第二档次23元/小时、第三档次21元/小时。
对比调整前的标准,此次涨幅呈现“低收群体倾斜”的显著特征,更显政策温度。月薪层面,三个档次均提高170元,涨幅分别为6.83%、7.52%、8.46%,收入档次越低,涨幅越高,有效缩小收入差距;小时工资层面,三个档次均上涨1元,涨幅分别为4.17%、4.55%、5%,同样向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倾斜。
需要特别厘清的是,江苏最低工资标准的核算范围有明确界定,避免大家产生误解:首先,最低工资包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因此扣除社保后,实际到手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次,以下收入不纳入最低工资范畴,需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以及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知已明确各地区对应的执行档次: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区域执行第一档次;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等区域执行第二档次;徐州铜山区、连云港东海县等区域执行第三档次。在职人员可对照所在地区,确认自身薪资是否符合对应标准。
利好二:部分企退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增发,2026年领完最后30%差额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江苏的养老金利好,并非全国性的职工养老金普调(2026年职工养老金是否上调尚未有明确消息),而是针对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阶段性增发。
回顾政策背景,江苏自2024年起启动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改革,为保障改革平稳过渡,设置了2024-2026年三年过渡期,执行“保底限高”规则:若老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更高,按老办法发放;若新办法计算的金额更高,则执行过渡期待遇,高出部分分三年逐步发放到位。
具体发放节奏为:2024年增发高出部分的40%,2025年增发30%,2026年1月起,增发剩余30%的差额。举个例子,若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2000元,2024年可多领800元,2025年多领600元,2026年起每月将再增加600元,至此过渡性养老金差额全部发放到位。需要说明的是,该政策仅覆盖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群体需留意养老金到账情况。
总结:两大利好精准惠民,期待更多民生红利落地
综上,2026年1月起,江苏的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码:在职人员迎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尤其是低收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受益更明显;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将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最后一笔差额,养老金收入进一步提升。这两大政策与全国性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形成叠加,切实为江苏居民的生活保障添砖加瓦。
当然,对广大职工退休人员而言,也期待2026年能迎来职工养老金的上调。后续相关政策动态,我们将持续关注。在此也提醒大家,及时了解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执行标准和自身养老金发放细节,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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