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过程中,敏锐察觉一类规避执行现象:部分被限制高消费的企业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将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无偿还能力或与企业无实质关联的人员,以此逃避强制执行。
针对这一情况,孟津区人民法院迅速开展专题研判,依法向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查的司法建议书》,推动建立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查联动机制,从源头筑牢防范规避执行的制度防线。
以问题为导向
精准识别规避执行新动向
孟津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多起“执行难”案件的复盘与梳理,发现规避执行行为呈现出“隐蔽化、专业化”的新特征。部分原企业法人为逃避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精心设计“身份转移”方案:
一方面,选择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状况较差、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或法律意识淡薄、对企业经营状况完全不知情的人员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并采取股权代持、隐名投资等方式继续控制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提交形式合规的变更材料,完成登记变更程序,使原实际控制人得以逃避法律约束,继续掌控企业收益却无需承担执行义务。
这种“金蝉脱壳”式的操作,不仅导致债权人的胜诉权益难以兑现,也极大消耗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法治化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以履职为核心
发出司法建议强化源头管控
为有效破解这一执行难题、堵塞监管漏洞,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出变更登记审查中的关键风险点,向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
一是加强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退出审查,对涉及未结或终本执行案件的企业,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重点核查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背景、与企业关联度、偿付能力等信息,对存在“挂名”嫌疑的申请及时预警;二是强化风险宣传引导,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官方平台等渠道,向企业及办事群众说明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认知;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与法院执行信息的数据对接,实现涉案企业信息实时互通。
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举措,并与孟津区人民法院达成初步联动方案:
一是搭建信息协作机制,强化对涉案企业的变更审查。对有执行风险的企业,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并配合法院采取限制措施,防范“恶意变更逃责”等行为;二是开展多维度宣传,营造诚信营商环境。通过多平台发布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法律责任、“借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提示,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政府监管、司法保障、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此次司法建议的发出,通过府院联动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从“事后追责”向“前端防范”的转变,大幅提升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孟津区人民法院后续将建立司法建议落实“跟踪回访”机制,定期评估联动成效,同时探索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李平)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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