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签约)仪式长春市双阳区举行,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构建吉林省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此举标志着全省梅花鹿产业司法协同保护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梅花鹿产业是吉林省特色农业的“名片”,也是推动地方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产业。为应对跨区域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发展瓶颈,此次四地法院联合建立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力打破地域壁垒,整合司法资源,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保护网络。“此次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建立,精准回应了产业发展的核心司法诉求,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双阳区委书记张明在致辞中表示。
长春、吉林、四平、辽源四地法院相关领导分别在会上发言,共同表态:四地法院将围绕跨域司法联动、全链条保护、专业化审判、企业精准服务、安全防线筑牢五大方向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覆盖梅花鹿产业全链条的司法服务与保护网络,以法治合力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东巍在讲话中表示,要通过“协同、联动”,落实四方面举措,即建协作平台、促裁判统一、筑风险屏障和育专业人才,为梅花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启动(签约)仪式后,长春中院、吉林中院、四平中院、辽源中院四地法院在双阳法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四地法院代表围绕梅花鹿产业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开展交流研讨,总结各地司法保护实践经验,讨论完善《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链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讨论稿),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此次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为吉林省梅花鹿产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通过制度创新有效激活了区域协同治理效能。它打破了传统行政区划对司法资源的限制,推动形成政策共商、规则共守、风险共防的产业保护新格局,为全国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全链条司法服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吉林经验”。这一机制的长效运行,将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创新信心,优化产业生态,进一步擦亮吉林梅花鹿品牌的金字招牌,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的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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