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
我揣着刚从工资袋里抽出来的几张票子,踩着傍晚六点半的夕阳,溜溜达达晃到了城南的砂砂舞厅门口。
还没推开那扇油腻腻的玻璃门,里面的音乐就先钻了出来,是那首老掉牙的《心雨》,调子黏糊糊的,跟这秋天傍晚的黏糊劲儿一模一样。
我刚在台阶上站定,想点根烟磨蹭磨蹭,身后就传来个清脆的声音:“凯哥,你还上去吗?”
我回头一瞅,是小妖精。这姑娘我熟,在舞厅里跳过好几回舞,人长得精神,眼睛亮闪闪的,一笑俩酒窝,跳舞的时候腰肢一扭,那叫一个带劲。
舞厅里的老少爷们都爱叫她小妖精,倒不是啥贬义,就是觉得这姑娘活泛,有股子别人家姑娘没有的灵气,跟舞厅里那些涂脂抹粉的不一样。
她今天没穿舞厅里那些花里胡哨的裙子,就穿了件米色的针织衫,配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一双小白鞋,看着清爽得很,跟平时在舞池里扭来扭去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冲她咧嘴一笑,把烟叼在嘴里,摸出打火机“啪”地一下点着:“上去啊,咋的,你不上去跳舞?”
小妖精抿了抿嘴唇,眼珠子转了转,好像有点犹豫,手指头抠着衣角,过了几秒才开口:“凯哥,我陪你吃饭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保准你没吃过,比舞厅旁边那些宰人的馆子强多了。”
我愣了一下,烟都差点掉地上。
这姑娘平时在舞厅里跟人跳舞,都是明码标价,一曲二十,从不跟人多啰嗦,今天咋突然要请我吃饭?我心里犯嘀咕,但嘴上还是痛快地应了:“行啊,反正跳舞啥时候都能跳,吃饭更重要,民以食为天嘛。”
小妖精没多说啥,转身就往旁边的小巷子里走,我赶紧掐了烟,跟上她的脚步。
这巷子不宽,也就够俩人并排走,两边都是老成都的平房,墙皮掉得一块一块的,露出里面斑驳的青砖,墙根底下还长着些杂草,被风吹得晃来晃去。
巷子口的路灯不知道是哪年的老古董,光线昏昏黄黄的,把我俩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跟两根竹竿似的,在地上晃悠。
我俩踩着石板路,咯吱咯吱地往前走,走了大概有五六分钟,小妖精在一个挂着“老李家菜馆”木牌子的小店门口停下了。
那木牌子都快掉色了,上面的字还是用红漆写的,风吹日晒的,红漆都裂了口子,看着就有年头了。
她推开门的时候,门轴“吱呀”响了一声,跟老头咳嗽似的,听着还挺亲切。
店里没几张桌子,也就四五张的样子,收拾得倒是干干净净,桌子板凳都擦得锃亮,靠墙的位置摆着两个大酒坛子,用红布盖着,坛口还冒着点热气,闻着就有股子酒香。
柜台后面坐着个老板娘,四十多岁的样子,脸上带着点和气,正低着头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听见门响抬起头,看见小妖精,立马笑开了花:“妖精来啦,好些日子没见你了,还以为你不来婶子这儿吃饭了呢。”
小妖精对着老板娘摆摆手,熟门熟路地领着我找了个靠窗户的桌子坐下,窗外就是巷子,能看见几只野猫迈着猫步慢悠悠地晃,还能听见远处传来的狗叫声。
“这家店开了十几年了,”小妖精拿起桌上的菜单递给我,那菜单是用牛皮纸订的,都翻得起毛边了,边角都卷了,“菜量足,味道也地道,全是家常菜,比舞厅旁边那些馆子实惠多了,那些馆子净坑咱们这种老实人,一盘土豆丝敢卖二十块。”
我摆摆手,把菜单推回去,靠在椅子上,摸出烟想再点一根,又想起店里可能不让抽,又塞回兜里:“你点吧,我随便吃点啥都行,不挑,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小妖精也不客气,冲柜台喊了一嗓子,声音清亮:“老板娘,来一份红烧排骨,一份酸辣土豆丝,再来个清炒油麦菜!”喊完又扭头问我:“凯哥,喝不喝酒?啤酒还是白酒?”
“来瓶啤酒就行,白的喝不惯,太冲,喝了头疼。”我笑着说,心里挺舒坦,这姑娘说话办事都敞亮,不绕弯子。
老板娘手脚麻利得很,没多大一会儿,菜就端上来了。
红烧排骨炖得那叫一个烂乎,红亮亮的酱汁裹着骨头,看着就有食欲,我光闻着味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酸辣土豆丝切得细细的,酸溜溜辣乎乎的,看着就下饭。
清炒油麦菜绿油油的,上面还撒了点蒜末,看着就清爽。
小妖精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最大的排骨放到我碗里,筷子尖都快碰到我的碗边了:“凯哥,你尝尝,这家的排骨是招牌,炖了快俩小时呢,肉一抿就掉。”
我也不客气,夹起来就啃,肉确实烂乎,一抿就脱骨,满嘴都是肉香,还有酱汁的咸香味,简直绝了。
我边啃边点头,含糊不清地说:“好吃,真好吃,比我老婆炖的还香,我老婆炖排骨总炖不烂。”
小妖精自己也夹了一块,慢慢啃着,嘴角沾了点酱汁,她也不在意,用手背擦了擦,跟个没长大的小姑娘似的。
我啃完一块排骨,喝了口啤酒,冰凉的啤酒下肚,浑身舒坦,才想起问她:“你今天咋不想去跳舞了?平时看你在舞厅里挺活跃的,音乐一响,你第一个就冲进去,扭得那叫一个带劲,那些老爷们眼睛都看直了。”
小妖精放下筷子,端起桌上的白开水抿了一口,眉头轻轻皱了皱,好像有点烦,又有点无奈:“舞厅里今天来了几个半大的小子,黄毛染得跟鹦鹉似的,穿着拖鞋就进来了,看着就不务正业。刚才在门口就盯着我看,还吹口哨,嘴里不干不净地念叨着啥,我懒得跟那些人搭话,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索性就不想上去了。”
我点点头,这话我信,前几天我也见过那几个小子,一个个吊儿郎当的,在舞厅里跟人抢舞伴,差点没打起来,后来还是舞厅老板过来,黑着脸说了几句,才把事情压下去。
那几个小子看着就不是善茬,净爱惹事,专挑软柿子捏。
“那帮小兔崽子,就是欠收拾,”我骂了一句,又夹了一筷子土豆丝,酸溜溜的,吃着贼爽,“下次再看见他们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帮你出头,我在这一片还是有点面子的。”
小妖精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儿,酒窝都露出来了:“不用不用,凯哥,我能应付,大不了不理他们就是了,犯不着为了他们生气,不值得。”
我俩边吃边聊,天南海北地侃,从厂里的活儿聊到舞厅里的趣事,越聊越投机。
小妖精告诉我,她真名叫啥她没说,只说大家都叫她小妖精,家在郊区的农村,来城里打工三年了,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天天踩着缝纫机,从早踩到晚,踩得脚脖子都肿,每天下班都累得腰酸背痛,饭都不想吃。
周末休息的时候就来舞厅跳跳舞,算是放松一下,出一身汗,浑身都舒坦,比在家躺着强。
我也跟她掏心窝子,我说我姓李,叫凯子,大家都喊我凯哥,在附近的机械厂上班,干的是体力活,搬钢板,卸零件,一天下来累得跟条狗似的,浑身骨头都散架了。
平时没啥爱好,就喜欢来舞厅跟人跳几曲,跟那些姑娘们搂搂抱抱跳跳舞,啥烦心事都忘了,比在家听我老婆唠叨强。
老板娘从我们桌旁边过的时候,又停下来跟小妖精聊了几句,手里还端着一碟花生米,往我们桌上一放,碟子“啪”地一声:“妖精,是不是好久没来了?最近厂里活儿多?”
小妖精点点头,拿起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可不是嘛,天天加班,加到十点多,今天好不容易歇一天,差点都睡过头了。”
老板娘笑着说:“以后有空常来,婶子给你留着你爱吃的红烧排骨,保证给你炖得烂烂的。”
说完又指了指那碟花生米,“这碟花生米,送你们的,下酒正好。”
我赶紧跟老板娘道谢,老板娘摆摆手,又忙自己的去了,踩着小碎步,跟一阵风似的。
那碟花生米炸得酥酥脆脆的,越嚼越香,我跟小妖精你一颗我一颗,没一会儿就吃了大半碟。
啤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一瓶啤酒下肚,浑身热乎乎的,话也多了起来。
吃完饭,我掏出钱包准备结账,小妖精赶紧伸手拦着我,手按在我的手背上,暖暖的,软软的:“凯哥,说好是我带你过来的,该我请客,你别跟我抢。”
我按住她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有点粗糙,应该是常年踩缝纫机磨的:“你这说的啥话,哪有让女同志请客的道理,我一个大老爷们,出来吃饭让女人掏钱,传出去让人笑话死,我以后还咋在舞厅混。”
小妖精拗不过我,只好把手缩回去,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手指头抠着衣角:“那……那下次我请你,你可不许再跟我抢了。”
我赶紧点头,把钱包里的钱掏出来:“行,下次你请,我肯定不抢,到时候你说吃啥就吃啥。”
老板娘算完账,说一共三十八块钱,便宜得很。我掏出一张五十的,老板娘找了我十二块,我揣兜里,跟老板娘道了谢,就跟小妖精一起走出了菜馆。
走出菜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巷子里的风有点凉,吹在脸上挺舒服,带着点桂花的香味,不知道是从哪家院子里飘出来的。
小妖精问我:“凯哥,还去不去舞厅?这会儿那帮小子说不定走了。”
我摇摇头,打了个饱嗝,嗝气里都是排骨的香味:“不去了,今天跟你吃饭聊天,比跳舞有意思多了,跳舞哪有吃饭舒坦。”
小妖精笑了笑,露出俩酒窝,眼睛亮晶晶的:“我也不去了,我准备回宿舍,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呢,迟到了要扣钱的。”
我们俩沿着马路往公交站走,路上没什么人,只有偶尔开过的汽车,车灯亮得晃眼,照得马路跟白天似的。
路边的树影被风吹得晃来晃去,跟跳舞似的,挺有意思。
快到公交站的时候,小妖精停下脚步,指着不远处缓缓开过来的一辆公交车,公交车的灯光亮得刺眼:“凯哥,我的车来了。”
我跟她挥手说再见,手挥得老高:“路上慢点,到宿舍了早点休息,别熬夜玩手机。”
小妖精也挥挥手,蹦蹦跳跳地往公交车那边跑,上车前还回头冲我喊了一句,声音清亮:“凯哥,下次有空再一起吃饭!”
我看着公交车慢慢开走,车尾的红灯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路的尽头,才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今天本来就是想着去舞厅打发时间,没想到会遇到小妖精,更没想到会跟她一起吃了一顿这么舒服的饭,聊了这么多心里话。
走在路上,晚风一吹,酒劲有点上来了,脑袋晕乎乎的,心里却热乎乎的。我心里琢磨着,下次见面,得找个同样实惠的馆子,回请她一顿才行,不能总让人家姑娘想着请客,我一个大老爷们,不能占人家姑娘的便宜。
回到家的时候,老婆已经睡了,卧室里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
我轻手轻脚地洗漱完,躺在床上,脑子里还想着在老李家菜馆里的事儿。
小妖精这姑娘,真是个实在人,说话不绕弯子,跟她聊天不用藏着掖着,不用想着说啥话得体,不用想着啥话该说啥话不该说,这种感觉,真好。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小妖精的笑脸,还有那盘红烧排骨的香味。
我老婆炖的排骨,跟老李家菜馆的比起来,简直差远了。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还在琢磨这事儿。
搬钢板的时候,脑子里也在想,下次再去舞厅,要是再碰到小妖精,是先跟她跳舞,还是先约她吃饭。
后来又觉得,其实跳不跳舞无所谓,能一起找个小馆子,点俩菜,喝瓶啤酒,聊聊天,就挺好。
中午在厂里食堂吃饭,我还跟工友老王念叨这事儿,老王拍着我的肩膀笑,笑得一脸猥琐:“凯子,你这是碰到知音了啊,下次约人家吃饭,记得叫上我,我也想见识见识,是啥样的姑娘,能让你连舞厅都不想去了。”
我笑着捶了他一拳,捶得他嗷嗷叫:“去你的,就知道凑热闹,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少掺和。”
老王揉着肩膀,笑得更猥琐了:“行,我不掺和,我就看看,看看是啥样的仙女,能把我们凯哥迷成这样。”
我没搭理他,低头扒拉着碗里的米饭,脑子里又想起了小妖精的笑脸,还有老李家菜馆的红烧排骨。
其实我心里清楚,我不是不想去舞厅了,我只是觉得,比起舞厅里那些明码标价的笑容和舞步,跟小妖精一起吃的那顿家常菜,更香,更暖,也更让人惦记。
舞厅里的灯光再晃眼,也晃不过老李家菜馆里那昏黄的灯泡;舞厅里的音乐再好听,也比不上小妖精那清脆的笑声。
我摸了摸兜里的十二块钱,那是老板娘找给我的,我没花,揣在兜里,跟揣着个宝贝似的。
我想着,等下次再见到小妖精,就用这钱,给她买瓶饮料喝,买那种她爱喝的橙汁,甜滋滋的,跟她的笑容一样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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