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初,尼泊尔与印度边境的丛林里,一只孟加拉虎成了“催命符”——十年间它咬死436人,村民提起它腿肚子都打颤。 大家起初只当它是天生凶残,直到猎人们用猎枪终结它,剖开皮毛才惊觉:这虎牙齿断了三颗,前爪磨得血肉模糊,连跳跃都费劲。兽医说,它年轻时被猎人打伤过,后来森林里鹿群迁徙、野猪减少,根本逮不到猎物。 饿到发疯的它,只能挑手无寸铁的人下手。 村民们沉默了。它哪是天生的恶魔?不过是生存的刀架在脖子上,被迫撕开了“野兽”的伪装。我们总爱给猛兽贴标签,却鲜少想:当它们连饭都吃不上时,和走投无路的人有何不同? 那只虎的尸体,照见的其实是自然与人类的边界——别轻易说“该杀”,有些“恶”,或许是生存的无奈。
一头老虎吃了436人,被击毙时,人们看到它的尸体,才明白它为什么要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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