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张平、陈建敏、张猛因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受到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9日和2024年12月23日分别利用其在招商银行的1.2亿元授信额度,为多家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提供担保,这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构成违规担保

具体而言,2023年12月19日的违规担保金额为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97%;而2024年12月23日的违规担保金额同样为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54%。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平、董事会秘书陈建敏和时任财务负责人张猛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要求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强调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