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12月30日电 (记者 苗阳)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呼和浩特市有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就业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苗阳摄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涵盖了总则、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与权益保障、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系列制度性解决方案。主要亮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强化统筹,突出产业就业协同力。《条例》明确,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金融等政策时,要与促进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都要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确保发展能更好地带动就业。同时,还将足额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创业扶持资金,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产教融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条例》规定,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同时,构建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培训体系,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共同培养企业所需实用型人才。
激发活力,打造支持创业生态链。《条例》构建覆盖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培训补贴、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支持,全力为创业者搭建平台、破解难题,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能。
精准施策,扎牢重点群体保障网。对高校毕业生,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与高校对接,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求职招聘和创业扶持等服务,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机制,促进毕业生留呼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将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一体化服务,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实施精准援助;对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出台对应的就业扶持和权益保障政策。
此外,《条例》还在就业服务与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着力构建全方位就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紧紧围绕《条例》确立的新规范、新要求,锚定“高质量充分就业”总目标,全面启动实施“乐业青城”计划,统筹布局、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岗位扩容”“技耀青城”“拎包创业”等10项行动计划,全方位升级就业服务,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奋力推动宜业城市建设实现新突破、展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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