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2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罚款合计5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支行罚款30万元。同时,梁楹、林志成、孙迪、董鹤翔、孙洪超、张睿齐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罚款合计5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支行罚款30万元。

对梁楹、林志成、孙迪、董鹤翔、孙洪超、张睿齐给予警告。

吉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