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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黄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国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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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查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森林防火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并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抓实预算调整与债务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守“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底线,严控调整频次规模。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优先保障民生与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严格依法报备审批重大财政事项,严禁先支后报、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优化债券投向,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财政安全底线。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健全县镇村三级责任体系,明确重点林区管护主体,确保防火职责落地。深入开展防火宣传“进农村、进社区”,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与自救能力。新任领导干部要牢记使命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公正依法廉洁用权,以过硬作风树良好形象,为县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晓惠、牛亚军、张永强、马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曹泽鸿,县法院院长周海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伟列席会议。
记者:任志斌
审核:吴静
责编:刘媛
编辑:王文娟 刘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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