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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温州大西洋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瓯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5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温州大西洋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周某某

执法部门

温州市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5-12-2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2025年11月14日,温州市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XX的当事人温州大西洋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大西洋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或交至瓯海农商银行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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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