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12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综合司二级巡视员刘韬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矿山安全事故遇难人数同比下降6.1%。发生较大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分别同比下降6.3%和17.1%。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2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戴云 摄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扎实落实两办《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一体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生产“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刘韬还介绍了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制定印发《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感知数据接入规范》,截至目前,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和354座边坡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567座正常生产建设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所有在用尾矿库,均已联网接入感知数据。同时,把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纳入对省级党委、政府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此外,推动24个产煤地区健全完善煤矿分类办法,加强月度、季度风险分析研判,紧盯高风险煤矿,有的放矢开展差异化精准执法。
在强化履职尽责方面,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围绕督企、督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制修订一系列制度文件,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进行系统性重构,强化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对检查矿次、处罚次数、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数量等关键指标异常地区加强监督指导的频次和力度,推动基层监管执法效能提升,着力保障减矿次不减力度、减负担不减质效。
截至目前,煤矿方面,对市、县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分别同比下降49.2%和52.3%;开展煤矿行政执法检查矿次同比下降34%,单矿次平均查处隐患增长50.5%。非煤矿山方面,对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同比下降37.4%和31%;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矿次同比下降28.5%,单矿次平均发现问题同比增长32.2%。
围绕加强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刘韬介绍,今年以来,督促地方政府对306起瞒报事故线索进行核查;对14起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并对其中9起事故提级调查;国家局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17次、救出被困矿工31人。发布典型事故案例22个、典型执法案例28个、事故警示教育片20部。
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印发《煤矿安全规程》,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从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等10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矿山安全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更加健全;推动国标委下达34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矿山标准化工作组,积极推动我国先进矿山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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