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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最早的武器,其实和餐具本就是一家。咱们人类的祖奶奶“露西”所在的能人时代,用来剔骨吃肉的尖利木棍,便是餐具与武器的共同始祖。没有尖牙利爪的猿人,靠着工具弥补先天不足,最终在数十万年的竞争中,将猛犸象、剑齿虎都变成了手下败将,用实际行动宣告:“我用了几十万年爬到生物链顶端,可不是为了吃素的!”
图片来源-《史前一万年剧照》
在捕猎中,人类形成了最早的社会组成形态。进入石器时代,随着农业和定居生活的发展,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随着弓箭、投矛等远程武器的普及,餐具慢慢和武器分家。其中,“匕”成为了人类最早的专用餐具之一。在中国古代,“匕”指的就是勺、匙一类的取食用具。考古发现,早在6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石匕就已经是先民们手边的常用工具。
社会在进步,贫富也在分化。连匕这种餐具,也被人为分出了三六九等。最好的匕是玉匕,在夏朝的文物中我们就发现了它的身影。中国古人相信玉石是敬奉神灵最好的用具,这个玉匕的作用很可能就是部落首领祭祀神灵所用的。玉石在当时也被看成了神灵的食物,琼汁玉液就是远古中国先民想象中最好的食物。但当时的玉石开采十分不易,所以古人只好委屈一下神灵们把玉石制成了餐具。
马王堆汉墓出土漆绘龙纹勺,在当时也叫匕
当时敬奉神灵最好的食物就是大家一起捕猎的大型猎物,部落首领和巫师们(在中国远古时代他们有时就是一个人)会用玉匕分割猎物的肉食,再用最原始的浊酒祭祀神灵。祭祀用的玉匕在当时也是部落首领的权力象征,象征着祭祀先祖和神灵的权威,有了这种权力他才可以在部落中集生杀予夺的权力于一身。这种玉匕恐怕也免不了被“假神济私”的部落首领当成是自己的高档餐具,毕竟敬神的玉璜也被他们堂而皇之的戴在了自己身上。中华先民吃肉用的餐具当然也是匕,因此说“洋人自古以来就用刀叉吃饭,形成了开拓进取、科学严谨精神”的人,是地道的数典忘祖。
西周玉匕首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著名匕是虞匕。 它长什么样,是青铜还是玉石,我们已不得而知。它本身并未饮血,名气远不如后世的鱼肠剑。它的成功在于被西汉人公认是虞帝的佩器,因此成了著名篡夺者兼穿越嫌疑犯王莽受禅大典上的关键道具。可惜王莽改制失败,这柄神器和他的头颅一起,成了光武帝刘秀的战利品,在汉家府库中存放了近三百年,最终毁于西晋末年的战火。
▲巴蜀青铜短剑
不过,按照我们老祖宗的严格定义,上面这些“匕”还算不上匕首。给它下明确定义的是东汉的服虔,他在《通俗文》里写道:“匕首剑属,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简单说,匕首就是头像餐匕、短小好用的短剑。石器时代没有剑,自然也没有匕首,因为石头材质脆,做不了又长又坚固的兵器。
▲商青铜匕首二十四把一组。每把匕首形制微有变化,匕首首端大多为单环纱帽式,也有双环对耳式,无环式等。匕刃有单刃和双刃之分,匕身有的通体光素无纹,尽显青铜之原色质感,有的施以细密的错金菱形纹,精美大方
直到商代晚期,青铜剑登上了历史舞台,正儿八经的“匕首”才随之诞生。在欧亚大陆的其他地方,匕首的发展和我们类似。但在美洲大陆,原住民因为缺乏金属冶炼技术,只好把黑曜石当成是匕首的主要材料。黑曜石的锋利程度其实也不错,印第安武士甚至有拿着黑曜石武器一击砍下西班牙殖民者马匹头颅的战绩。但黑曜石缺乏坚硬度和韧性,所以这种材料并不是匕首的主流。
▲黑曜石匕首,拿来对付异鬼还是不错的,长城的“杀手”就是靠它干掉的不死生物,但对上青铜武器就悲剧
总的来说,匕首在冷兵器界的地位,堪比周星驰电影里的“折凳”——貌不惊人,却随手可得,是买凶杀人、制造惨剧的头号选择。它之所以能担此“重任”,全因其三大优势,这三大优势还真和折凳类似,头一个就跟它的出身有关。
首先它的原型是餐具匕,出身清白,在秦汉以前匕还是中国餐具的主流。筷子的历史按照韩非子的说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商纣王时代。当时败家的商纣王用象牙打造了筷子,被比干等人当成是亡国之兆。此外,筷子的发明人还有苏妲己和姜子牙等说法,基本上都是在商周易代的3000年前左右。不过当时中国人餐桌上食物的主流是捕获、饲养的大型牲畜肉和粒食粟米,当时的麦子也是粒食,因此筷子的用处并不是很大。所以大家平时吃饭主要还是用匕,特别是著名的飨(xiang)宴。
▲鱼鼎匕
周代的飨宴在诸侯国内外交往中的地位很高,是卿相们在诸侯国内部合纵连横的交际场,也是诸多诸侯国对外结盟的正式国宴。在周公制定的周礼中,飨宴以肉食为主,这种宴会按照规定是不招待士人的,即使士人赴宴,按照规定他也只能得到吃鱼的待遇.这也是孟尝君门客再三要求吃鱼的原因,也是孔夫子爱子诞生时鲁国君主送鲤鱼的原因。
飨宴中的“肉食者”至少拥有大夫一级的政治地位。这群人赴宴时就保留了原先的习惯把匕首也当成了餐具,同样这也成了春秋战国时代很多惨剧发生的原因。这就是匕首和折凳的第一个相似点,在觥筹交错间,你并不能确认对方拿着匕首走来是要给你切肉,还是要给你一刀。
▲曾侯乙匕,这种长勺子当时也叫匕
其次,难以防范,宴会上也不会有人会没收所有人的匕首,就像警察不会没收夜市摊上的所有折凳和啤酒瓶一样,可谓是大隐隐于朝的杀人利器。
匕首的第三优势就是携带方便,匕首的长度通常不超过30厘米,衣袖内、地图里都可以带匕首。不怕脚臭的话,靴子也是一个很好的隐藏匕首的地方。在真实历史和影视中,抽出靴子里的匕首是很多主角反败为胜的关键。
正因为这些“优点”,匕首成了古今中外刺客的最爱。从中东的阿萨辛派、犹太奋锐党,到中国的专诸、荆轲、豫让,都用它书写了传奇。
专诸刺杀王僚
但刺客用匕首,精髓从来不是正面搏杀。他们深知“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在开阔地,匕首对长枪大戟毫无胜算;即使在室内,也难敌护卫的长剑。因此,刺客的诀窍在于隐藏和接近。为此,他们可以花费数年时间学习外语、礼仪、烹饪,甚至不惜一切手段潜伏,只为能潜入目标三尺之内,完成那闪电一击。一旦意图暴露,如荆轲那般,下场往往就是被瞬间反杀(萨拉丁的马穆鲁克侍卫也用弯刀干掉过阿萨辛刺客)。
当然,匕首并非刺客的专利。骑士们也随身携带它,但更多是把它当成忠实伙伴和“瑞士军刀”:平时用来切肉、干杂活;落马遇险时,用它摆脱纠缠;在和敌人扭打在一起时,则精准地捅入对方盔甲的缝隙。
在16世纪以后,匕首和刺剑一道成了决斗者的最爱。意大利是刺剑和刺剑技术的主要开创者,在意大利人眼中刺剑和匕首的搭配好像白葡萄酒和海鲜一样是绝配。刺剑主要依靠剑尖刺,不能向多个方向劈砍,由于进攻时使用者要伸长手臂去刺,攻击线路容易被阻隔,在刺中对手后不容易撤手。本来刺剑最好的搭档应该是盾牌和盔甲,盾牌和盔甲可以轻易阻挡住刺剑的攻击,护住身体要害。
但刺剑最初的使用者都是下层屌丝和浪荡子,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要靠替人决斗讨生活,因此不能购置全套装备,再加上决斗规则的限制,因此意大利人发明了用匕首当盾牌的技术。主要套路是决斗者用左手使用匕首格挡对方进攻,用右手用刺剑攻击对手。高明的决斗者可以做到一心二用,在用匕首防御的同时用刺剑进攻,在贴身厮打时(当时的决斗演变成摔跤也很常见)还可以用匕首戳刺。
为了配合这种套路,当时欧洲匕首的外围出现了金属环保护使用者的手,匕首护手两侧的横杆也被加长,匕首刀身也被歪曲,以帮助使用者在格挡的时候钳制对方的剑身。决斗者玩命时用匕首只要挡住了对手的攻击,就能用快速翻腕的手法把对手的刺剑卡在匕首护手长柄和刀刃之间。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电光火石之间,需要极强的瞬间判断力,一旦完成这个动作,决斗者就可以用另一只手的刺剑完成秒杀。
回过头看中国,古代匕首也不乏著名“品牌”。欧冶子和徐夫人的产品是当时的顶级货。而像曹丕这样的文青皇帝,更是匕首的狂热收藏家,他的“清刚”、“阳文”都是炫品味的宝贝,尽管他那把二尺三寸的“清刚”按规格已算剑了。当然,也有极其务实的,比如诸葛亮,史载他曾在成都亲自监造五百把匕首装备蜀汉骑兵,这些制式装备或许不高雅,但在严格的品质控制下,成了长时间内匕首制造的标杆,并在战场上给魏军制造了无数“惨剧”。
纵观历史,从祭祀的礼器到贵族的餐桌,从刺客的袖底到骑士的腰间,再到决斗者的左手,匕首的身份随着使用者的需要千变万化。“它游走于神圣的祭坛与血腥的阴谋之间,既是权力的象征,也是复仇的利刃;既是餐桌上的工具,也是靴筒中的杀机。它虽小,却以其独特的隐蔽性和致命性,在觥筹交错与贴身搏杀间,屡次猛然改变历史的车轮走向。”这,正是“一寸短,一寸险”的永恒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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