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来 源:人民日报、财政部官网、福建日报

您若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欢迎留言交流!

《漳州楼市情报》公众号栏目推荐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信息有效期: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

特别说明:各楼盘文章中所涉及学校施教区划分,均以当年教育局公布为准,不做任何承诺。

- End -

微信最新改版

没有“星标”和“在看”

会找不到我们的动态

快把“漳州楼市情报”设个星标

快人一步获得漳州楼市最新动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