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5岁的家长,倒在了护学岗上。
随之而来的回应只有一句话:这是自愿的。
可问题在于,当一项行为被制度化地安排、被反复调用、被视为理所当然时,“自愿”二字,是否还能终止一切讨论?
这篇文章,不讨论情绪,只讨论一个被反复忽略的问题:
当善意被长期使用,风险究竟该由谁承担?
1
一位45岁的家长,倒在了护学岗上
那天下午,孩子还没放学。
张家界永定区一所小学门口,一位家长像往常一样站在护学岗的位置上,穿着马甲,等着放学铃声响起。
不到两分钟,他突然倒在地上。被紧急送医后,人没能抢救回来。
他只有45岁,有两个孩子,小的,正在读三年级。
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很快作出回应,并反复强调一点:护学岗是家长自愿参加的。
这句话一出现,很多讨论似乎就被画上了句号。
既然是自愿的,那好像也只能算个人不幸。
但如果事情真的这么简单,为什么还是会让这么多人感到不安?
2
“自愿”不是万能解释
护学岗是法律上的帮工关系
在舆论场中,“自愿”往往意味着一句潜台词: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那风险也该自己承担。
但在法律上,事情从来没有这么直接。自愿、无偿地帮助他人从事某种事务,在法律上并非空白地带,而是有明确讨论的概念——义务帮工,或帮助行为。
简单来说:
一个人不是受雇,也没有报酬,但为他人提供劳务并使他人受益,这就是帮工行为。如果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人身受损,一般情况下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才反复讨论帮工制度的责任承担问题。
护学岗的几个核心特征,非常符合这一判断逻辑:
·无报酬
·非劳动合同
·提供现实的劳务
·被帮工人有较大自主性
从法律结构上看,护学岗是一种帮工行为,而非纯粹的私人自愿行为。
换句话说:正因为它是无偿的、道德的,才更不能简单地让风险完全由个人承担。
3
真正的难点在这里
护学岗究竟是在“帮谁”?
如果将护学岗理解为帮工行为,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出现了:他到底是在帮谁?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当然是帮学校。
但仔细看护学岗的运行方式,就会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在现实中,护学岗通常由家委会认可、组织,并进行轮岗安排。这意味着,它既不是某位家长的个人行为,也不是单纯接受学校指令。
更准确地说:护学岗是在学校协调下,由全体家长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一种秩序安排。
·孩子上下学更安全;
·家长更安心;
·学校门口秩序更稳定,管理压力更小。
这是一种受益并不集中的行为。
而在帮工法律关系中,“被帮工人”的界定是要看谁是实际受益者。
正因如此,护学岗的赔偿问题才会变得复杂:学校不是唯一受益主体,责任自然也难以简单地全部归于学校一方。
从法理层面看,更接近的结论是:基于公平原则,学校与家长群体,均可能成为补偿或责任的承担主体。
4
“自愿”不能成为讨论的终点
当讨论走到这里,其实已经无法回避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护学岗这种制度,本身是否合理?
很多人为护学岗辩护时,会给出一个非常现实的理由:学校人手不足,放学高峰又确实存在安全风险,如果没有家长参与,秩序很难维持。
这个判断并非没有道理。但问题在于:解决现实困难,是否可以长期依赖家长的无偿投入?
护学岗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并不是零散、偶发的善意行为,而是一种制度化、常态化的安排。有固定时间、有轮岗表、有组织协调,甚至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默认义务”。
如果护学岗还要继续存在,那就请别再用“自愿”这两个字来掩饰它的真实运作方式。它已经不是偶尔伸出的善意之手,而是一套被反复调用、按表轮值的公共秩序安排。站在岗上的时候,是在替制度补位;倒下的那一刻,却被迅速归还为个人风险。善意被需要时,是集体的;风险出现时,却是私人的。这样的“自愿”,不是尊重,而是消耗。真正令人不安的,并不是要不要负责,而是我们正在习惯于用“自愿”来终止一切追问。
5
这位倒下的家长,不是一个抽象的案例,也不是一段情绪素材。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在一个普通的下午,站在了学校门口。
而恰恰是这些普通人,让很多看似“理所当然”的公共秩序得以运转。
如果一种制度长期依赖普通人的善意,那么制度本身,也理应为这种善意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
也许,我们真正该警惕的,不是“要不要负责”,
而是——让“自愿”,成为一切问题的终点。
文/1376号观察员
校对/福冈第一深情
编辑 设计/阿竹
图/网络&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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