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导语

只因好友当面讨要借款,男子易某酒后一时冲动拳脚相向,还持花盆伤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易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24年11月1日凌晨2时许,陈某前往好友易某经营的理发店玩耍。期间,陈某当面向易某讨要500元借款,饮酒后的易某见状顿时大怒,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易某情绪彻底失控,不仅对陈某拳脚相加,还随手拿起店内一个花盆砸向对方,导致陈某受伤。后经仙游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易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酒精易麻痹神经、削弱理智,让人情绪失控、放大矛盾,切勿酒后滋事。生活中遇到纠纷时,应保持冷静理性沟通,暴力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会触犯法律,最终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得不偿失。

关注仙游微事,看仙游新闻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仙游最新资讯

仙游招聘求职群

找兼职、全职、招聘

申请进群

仙游新闻资讯群

爆料、看新闻、吐槽

申请进群

仙游搭子交友群

找搭子游戏、打牌、玩

申请进群

注:群人数可能满了,需要进入“莆仙同城网”小程序找对应群客服。

来源 | 仙游微事综合仙游检察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陈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