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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迟到了三十年的鉴定报告,将一桩尘封的案件重新推上法庭。

“患者昨晚十一时被外人用尖锐兵器所致……右腹见一2×3×5㎝裂伤,缝合时未探出腹膜穿孔……”

这是一段书写于1993年2月25日的病历记录,当天,年仅21岁的王某丙被马某某用刀捅伤后,送至某医院抢救,最终不治身亡。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纸病历在30年后成为关键证据,引发了一场关于医疗过错、诉讼时效的激烈诉讼。

1993年2月24日晚11时许,宁夏石嘴山市发生一起伤人事件。马某某持刀捅向王某丙面部、腹部,造成多处外伤。次日上午,王某丙被紧急送往当地某医院抢救。一天后,伤情恶化的王某丙被转往上级医院。但王某丙最终因医治无效,于1993年3月1日死亡

王某丙离世后,行凶者马某某畏罪外逃,这一逃就是三十年。刑事案件的悬而未决,让这起悲剧在法律层面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王某丙的父亲王某甲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直到2023年7月6日,潜逃三十年的马某某终于被抓获归案。随着刑事案件的重新审理,司法鉴定程序被启动,一个令王某甲没想到的事实浮出水面。

2024年3月29日,马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王某甲才首次得知,当年儿子的死亡,救治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追究马某某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出具的多份鉴定意见。王某丙符合被刀刺伤后,因腹腔脏器破裂感染,最终导致弥漫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多器官衰竭而死亡。这些年,王某甲一直以为儿子的死完全是凶手造成的,从未怀疑过救治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问题。然而,据相关鉴定表明,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探出王某丙腹膜穿孔,导致他最终因感染死亡。

2024年6月,在儿子离世三十余年后,王某甲将当年收治王某丙的某医院诉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96633.2元。对此,医院提出了多项抗辩,医院认为,此案已经过去30年,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医院强调,没有任何一名医生愿意将患者治疗更加严重或失去生命,医疗行为本身具有风险,应得到社会宽容,否则将“严重制约和影响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医院对王某丙的死承担50%的责任,经计算,王某甲的损失共计898598.5元,故判决某医院向王某甲赔偿449299.25元。某医院不服,提起上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中院认为,虽然这起案件至今超过20年,但客观上存在凶手外逃、王某甲长时间不知道医院诊疗存在过错,所以构成延长最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

对于一审法院认定某医院支付赔偿款449299.5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某医院在诊疗时没有发现被害人王某丙腹膜穿孔,最终导致他因感染死亡。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被害人王某丙外伤情况、医院诊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酌情确定某医院对被害人王某丙的死亡后果承担50%的责任比例并无不当。

最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医院需向王某甲支付赔偿款449299.25元

来源: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