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呼和浩特12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石佳)《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解读。该《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呼和浩特市以法治方式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首府就业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呼和浩特市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条例》的出台旨在构建具有首府特色的就业促进制度体系,为推进宜业城市建设、形成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包括总则、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与权益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针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系列制度性解决方案。
《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立足首府实际,《条例》推出多项创新举措,主要包括: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要求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金融及区域发展等政策时,必须与促进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明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布局应当评估其对岗位创造和失业风险的影响;推动区域就业协作,推进呼包鄂乌等区域就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构建覆盖不同群体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并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就业支持。
《条例》致力于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明确要求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基于民族、性别、户籍等与劳动岗位无关因素的就业歧视,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公共服务范围。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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