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逝,转眼2025年就这么“嗖”的一下过去了。
那么,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大家是以怎样的精神面貌度过2025年的最后一天呢?
啊!我恨我的明知故问,作为“值班主理人”,医护人员哪有什么闲情逸致跨年。
这不,各大医院都在发“元旦不停诊,健康不打烊”的宣传标语。
医护人员不得不遵循“地球不爆炸,医护不放假”这条打工法则。
这不,还没开始跨年,扎心已经开始了——
哈哈哈哈,大家快来看,这里有一只卑微牛马打工人,别人跨年去网红景点,她倒好,连科室的门都出不去。
别看她看似情绪稳定,实则人早已疯了好一会。
不过,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热贴下面的评论区,完全没有对跨年的渴望,全都是对报告时间的讨论。
真是被腌入味的顶级牛马啊(哦,对了牛马晚上也睡觉,只有医生是真熬夜)!
上辈子作恶多端,这辈子元旦值班,这大概是许多医护的内心写照。
毕竟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谁不想和家人朋友、和美食美酒、和欢声笑语在一起,谁想天天在医院上班啊,班味简直太重了好吗?
,我不想跨年,我爱上班,上班爱我(自我催眠中,勿扰……)
近日,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帖称,给你10000块钱,让你元旦值三天班,你愿意吗?
果然,此话题一出,评论区热闹了——
“我规培3900,三天?要不我再送你一天,不然我拿的有点不安心。”
“来来来,我给你包年吧”
不过,什么时候都不会缺“把价格打下去”的人,他们纷纷低价倾销:
“给我100就行”
“要不我给你打个折吧,一折我都干。”
更离谱的是,有人竟想把医院上到倒闭(哈哈哈哈,你笑的太大声了,快醒醒)
你看,大家还是非常敬业的,眼里完全都是对上班的渴望,丝毫看不出对金钱的兴趣。
不过,也有人被“背刺”的,简直是“杀人诛心”好吗?
这个时候,有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毕竟“节假日不基础,值班应该基础”。谁会跨年夜或过年往医院跑啊。
但现实总像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
去年过年的时候,一位来自重庆的医生吐槽到,大年初二值班,白天收6个病人,中午睡觉的时候收一个,晚上收一个,凌晨四点半收一个,还是一个急性肝衰竭+休克+严重感染+巨大肝癌晚期+电解质代谢紊乱的!一天就我一个医生在,接病人,开医嘱,写病历,拉心电图,沟通,全是我。
白天终于勤恳地完成了,十一点多了,打算休息了,啊最后来个王炸啊!还有那些这里痛那里不舒服的。好,我终于熬到现在八点半了,该回家休息了吧?不,我还要上门诊明天继续值班到后天早上处理完,啊啊啊!
看来医院也有专属于自己的“鸡排哥”——收完你的,收你的。
当然,同病相怜的人肯定不止这么一位——
一位来自陕西的医生就表示,可怜兮兮的被安排元旦值班,最可气的是还遇到奇葩病人,无故被大骂一通,还说十几年老毛病了,住了三天却没效果,这是什么狗屁大医院,还不如我们村医呢,没效果我要出院了……医生心想着总算能消停了,但病人总有无限惊喜给到医生——对,他又不出了。
不过,在这场“比惨”大赛中,少不了规培生的身影。
一位来自江苏的规培生吐槽到,太惨了,一个月上了六次夜班,12.31车票酒店都定好了,今天收到通知还要上夜班,没有执医的规培生值夜班主打一个陪伴,我们到底能干嘛?毁灭吧!
本来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却匆匆忙忙连滚带爬。排班的那位老师啊,你说你这里欠我的用什么还?
但是,排班的那位掌权者,可不是什么时候都会屈服在淫威之下的。
这不,“刀”都架脖子上了,还是“喜提”元旦值班。
面对此情此景,除了一怒之下怒了一下,牛马打工人还能咋地。总比那些跨年夜+元旦3天都在值班的人强。
近日,有网友晒出,自己31号跨年夜值班,还有人1、2、3号都上班,反正在医院工作之后,主打一个烂命一条就是干。
还有一些医务人员得知自己元旦值班后,直接选择在网上“发疯”——“快说你31号也在上班,而且是夜班,快说啊,让我心里平衡一点。”
别问了别问了,31号真的在值夜班。
最后来解答一下大家一直以来都很疑惑的问题——
医院节假日值班为何没有三倍工资?
节假日医护为什么不能休息?
医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吗?
其实,还真有说法。
我们先来看看《劳动法》对于工时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中可以看出,并没有要求所有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医院绝对属于特殊行业,是属于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所在。而且,医院工作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绝对属于需要加班、值班的单位。
再看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公立医院多数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医护人员与医院的关系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其中就包括公立医院编制内医护人员。
此外,医疗行业需要24小时服务,节假日工作成为必要。而且由于身份特殊,医务人员即使在节假日值班,也无法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双倍工资或三倍工资。
好了,现在“死心”了吧,安心值班吧!
撰文 | 江畔
编辑 | 目兮
版权说明:梅斯医学(MedSci)是国内领先的医学科研与学术服务平台,致力于医疗质量的改进,为临床实践提供智慧、精准的决策支持,让医生与患者受益。欢迎个人转发至朋友圈,谢绝媒体或机构未经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至其他平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