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倩)12月30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专题政策吹风会,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平在会上介绍,此举旨在回应老龄化社会日益突出的失能照护难题,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减轻家庭负担,并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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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887万,老龄化率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全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100万。“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不少家庭的现实困境,此次补贴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既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家庭负担,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产业发展。

据介绍,此项政策覆盖范围广泛。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长期居住在陕西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不受户籍限制。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三类人员不纳入申请范围,避免重复补助。补贴项目涵盖17项服务,包括长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失能老人刚需服务,具体可通过《陕西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查询。

补贴将通过优化升级后的“民政通”APP及小程序发放电子消费券,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券,后续按月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不累计结转。补贴力度颇具诚意: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可抵扣40%,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抵扣比例达50%,两类服务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均为8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最高抵扣100元。

值得关注的是,该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已享受各市现有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将做好政策衔接。

为保障服务质量,陕西省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条件,要求依法登记备案、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构不得参与。民政部门将通过线上线下核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服务、“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各类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参与,纳入动态管理的服务供给方名单。

此外,陕西省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让老年人及其家庭和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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