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北省法学会

责编|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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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价值逻辑在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目标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建立预防性法律制度。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探索中不断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取得较好效果。但也面临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质效。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在基层治理中面临的挑战

保障有待加强。一是亟待加强经费保障。目前资金来源相对单一,普遍依赖财政拨付,易受预算周期与财政波动影响。经费的缺口限制了服务供给与人员激励,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经费不足导致薪酬福利与激励体系存在不足,影响优秀法律人才的吸引与留用。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相比,投入规模与灵活性偏低,发展空间受限。资金使用规则的刚性较强,管理碎片化,难以覆盖长期、连续性运营需求。社会资金筹措能力不足,资源拓展渠道不畅。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导致人才流失。培训体系不完善,能力结构参差不齐,难以应对复杂法律问题,人才结构单一,复合型与数字化人才短缺。用人机制和组织管理较为传统,灵活性不足。文化建设不足,影响队伍稳定性。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场地不足,影响服务质量和覆盖面,降低服务效率。设备落后,信息化水平较低,影响服务效率和信息共享,导致服务覆盖面不足。隐私与安全保护能力不足,制约专业服务开展。各站点的软件系统、数据口径以及文书规范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系统间互通不畅、数据整合困难。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与运维指南,导致投入分散、重复建设、维护成本上升,难以实现规模化效益。线上线下融合能力有限,无法充分发挥数字化赋能作用。

面临体制机制障碍。一是体制机制不顺畅。与基层政府部门的协同不充分,合作机制不完善,协调不足,导致效率不高。多头管理带来资源分散与重复劳动,整体效率不佳。有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同时接受多部门管理,考核口径不一、数据报表重复、任务安排重叠,增加了负担并挤占一线服务时间。二是受人员编制、经费、场地、交通等因素制约,部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难以覆盖偏远乡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地;对老年人、残障人士、少数民族群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的触达不充分。服务内容单一,方式滞后,难以满足多元化法律需求。服务方式相对传统,信息化应用不足,服务覆盖面有限,存在区域与人群“盲点”,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对称。三是评估考核体系不完善。考核指标单一化,过度强调数量,忽视质量与效果。监督机制薄弱,反馈渠道不畅,质量保障欠缺。绩效结果与薪酬、晋升、职称评定、专业认证等关联度不高,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人员积极性与专业成长。

外部环境制约因素。一是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纠纷类型增多、程度加深,群体性事件防控压力加大,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需要更强的风险识别、预警与联动处置能力,及时介入、依法化解。二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足、法治观念有待提升。三是少数地区权力运行不够规范、程序不够透明、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时,可能面临外部干扰或压力。

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在基层治理中的完善路径

健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制度机制,构建高效运行体系。

一是明确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定位,完善组织架构。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明确其职责权限,明确其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定位,使其与基层党组织、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形成有效联动。二是建立健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组织领导机制。党委应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纳入基层治理的总体规划,并提供支持。需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法学会与党委政法委、司法局、民政局等形成工作合力。需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行中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合作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基层党组织、政府部门汇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政府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了解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与基层党组织、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等活动。四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量化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法律咨询数量、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效率、服务规范性、参与基层治理的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维护社会稳定的贡献等。五是加强建立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化解,通过建立覆盖社区、乡村、企业等信息收集网络,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并针对发现的潜在矛盾纠纷,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吸引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加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鼓励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参与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与薪酬待遇挂钩,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吸引和留住人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储备。除了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的提升也是重中之重。通过开展实务技能培训,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组织模拟演练,模拟真实的法律服务场景,提高人员的应变能力。加强对人员的业务指导,帮助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要注重实际操作中的细节处理,让他们逐步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建立起自信心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服务内容与方式。一是创新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信息技术,突破时空限制,提供在线服务。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巡回服务等,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建立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实现法律服务的广泛覆盖和精准触达。二是突出服务特色,打造品牌效应,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提供定制化服务,打造特色服务项目,形成品牌效应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坚持整体谋划、分层布局、融合推进,拓宽法律服务阵地,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资源保障。一是争取财政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运行、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可以减少对临时性拨款的依赖,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与连续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用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行。二是改善场地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满足工作需求。通过优化服务环境,营造温馨和谐氛围。建立服务管理系统,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日常工作流程信息化,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决策水平和服务精准度。三是拓展社会资源,引入社会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可以通过企业捐赠、慈善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律师、法官、法学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行。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资源要素,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和发展。四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的用途、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建立资源调配机制,根据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资金、场地、设备、人员等资源。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确保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监督制度,有效防止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出现违规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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