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基于真实历史人物和事件,结合公开历史资料进行艺术化加工创作。文中对话、心理活动等细节为合理推测,目的是增强文章可读性,尽可能还原历史情境。核心史实(人物、时间、地点、重大事件)均真实可考。
引子
永乐三年,天下初定。
这一年,郑和的船队刚刚从苏州刘家港扬帆起航,二万八千名水手官兵载着大明的国威,驶向未知的西洋。紫禁城里,朱棣正忙着筹划迁都北京的大计,顺天府的地位已经悄然提升。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桩发生在顺天府三河县的「小事」,却让这位铁血皇帝暴怒。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御马监一个16岁的小太监回乡省亲,被当地恶霸打断了腿,抢走了御赐的绸缎和银两。恶霸放下一句话:「告到皇帝那也没用!」
三天后,三百名锦衣卫包围了三河县城。为首的,是让整个大明官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指挥使——纪纲。
陈忠永远忘不了自己进宫那天。
那年他才八岁,家里揭不开锅,老娘含着泪把他送进了宫。净身的时候疼得死去活来,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御马监的草料房里,身边是一个比他大几岁的老太监。
老太监叫刘安,是御马监的管事太监,瞅着陈忠机灵,就把他留在身边使唤。
御马监是什么地方?说出来吓死人——这可不是一般养马的地方。大明朝的内廷二十四衙门,司礼监排第一,御马监紧随其后。表面上管着皇帝的马匹,实际上掌控着禁军勇士和四卫营的兵符火牌。
换句话说,这是皇帝身边最贴心、最能打的一支力量。
陈忠在御马监干了八年,从一个端茶倒水的小杂役,慢慢成了专门伺候御马的人。他有个本事——驯马。再烈的马,到他手里三天准服帖。朱棣有一匹从蒙古抢来的战马,性子极烈,连续踢伤了三个马倌,最后是陈忠驯服的。
朱棣见了,龙颜大悦,赏了他一锭银子。
从那以后,这个16岁的小太监算是入了皇帝的眼。
永乐三年六月,陈忠跪在朱棣面前,泪流满面。
他已经八年没见过家人了。老娘的脸早就模糊了,只记得她送自己进宫那天,一直在抹眼泪。大哥那时候才十二岁,如今算起来也该二十了,不知道娶上媳妇没有。
「陛下,奴婢想回家看看老娘......」
朱棣正在批阅奏折,闻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这个皇帝从来不是什么慈眉善目的主,靖难四年杀人无数,坐上龙椅后更是铁腕治国。但对身边伺候的人,他又有一种奇怪的护短。
「你老家哪里的?」
「回陛下,顺天府三河县。」
朱棣点点头。三河县离京城不远,属于通州管辖,往返也就几天的路程。
「准了。朕给你一个月假。」
说着,他吩咐身边的太监:「去内库支一百两银子,再挑几匹好绸缎,让他带回去给家里人。」
一百两银子!陈忠当场就跪下磕头,磕得额头都红了。要知道,普通百姓一年的花销也就几两银子,这一百两足够他老娘和大哥过上十年好日子了。
刘安在旁边看着,悄悄叮嘱他:「出了宫,低调行事,别惹麻烦。外面不比宫里,水深得很。」
陈忠连连点头。
第二天一早,他换上一身素净但不失体面的绸缎长衫,怀揣着银两和绸缎,雇了一辆马车,高高兴兴地出了城。
他想着用这些钱给老娘修修漏雨的屋顶,给大哥置办点彩礼。家里穷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扬眉吐气一回了。
一路上,陈忠心情极好。初夏的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道路两旁的庄稼长势喜人,农人在田间劳作,一派太平景象。
他不知道,一场噩梦正在前方等着他。
三河县是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隶属顺天府通州管辖。永乐元年朱棣改北平为北京后,这里就成了京畿重地,商贾往来频繁,算是个热闹的地方。
但热闹归热闹,县城里也藏着不少龌龊事。
李虎就是这些龌龊事的头号人物。
此人三十来岁,生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因为姐夫在县衙当主簿,就仗着这层关系横行乡里。他垄断了县城的集市贸易,做买卖的都得给他交「保护费」,否则轻则被打,重则店铺都给你砸了。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告官?人家姐夫就是衙门的人,告了也白告。
陈忠回乡这天,正赶上李虎在集市上收保护费。
集市上人来人往,但只要李虎一出现,商贩们就跟见了瘟神似的,赶紧掏钱。那些手快的,五两、十两地往李虎手下的袋子里塞;手慢的,就得挨两个耳光。
陈忠的马车从集市穿过,车轮碾过一个水坑,溅起的泥水正好甩到了李虎身上。
「他娘的!哪个不长眼的东西!」
李虎骂骂咧咧地转过身,正准备发火,却瞧见马车上下来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穿着一身簇新的绸缎长衫。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身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
陈忠赶紧下车赔礼:「这位大哥,实在对不住,车夫没留神,溅了您一身泥。」
他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约摸五两,递了过去:「这点银子权当赔罪,您拿去买身新衣裳。」
五两银子!普通人家半年的嚼裹。
换做一般人,拿了银子事情也就过去了。可李虎不是一般人,他是个无底洞。
他伸手一把打掉陈忠手里的银子,银子落在地上,滚了几圈。
「五两?你打发叫花子呢?」
李虎凑近一步,上下打量陈忠。这人白白净净,说话阴阳怪气,还穿着这么好的绸缎......他心里咯噔一下,冷笑道:「看你这德行,是个太监吧?」
周围的闲汉们哄堂大笑。
陈忠的脸腾地红了。他最听不得这个。在宫里,大家都是一样的人,没人会拿这事取笑。可一出了宫,这就成了别人嘴里的笑柄。
他强压着怒火,想起刘安的叮嘱,忍了。
「咱家是宫里出来的,回乡探亲,不小心冲撞了您,这五两银子...」
话没说完,李虎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宫里出来的?那包袱里装的什么?」
陈忠下意识护住包袱:「这是御赐之物,您动不得!」
「御赐?」李虎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口唾沫吐在陈忠脸上,「老子管你是御赐还是天赐!在三河县,老子的话就是圣旨!告到皇帝那也没用!」
李虎话音刚落,身后七八个打手一拥而上。
陈忠被按在地上,拳脚如雨点般落下。他死死护着怀里的包袱,无论怎么打都不肯松手。那可是御赐的绸缎,弄丢了是大不敬的罪过,轻则杖刑,重则脑袋都保不住。
「把他那包袱抢过来!」
几个人掰他的手,他就咬人。有个打手被咬出了血,恼羞成怒,一脚踹在他肋骨上。
「妈的,给老子狠狠打!」
那天下午,集市上的百姓们眼睁睁看着一个衣着体面的年轻人,被打得满地乱滚。他始终护着包袱,嘴里嚷着「这是御赐的」「你们敢抢」,可没人理会。
李虎蹲下身,一把拽过包袱,解开一看,里面是几匹上好的绸缎,还有一个布袋,打开全是白花花的银子。
「嚯,发财了。」
他抖了抖手里的绸缎,对着阳光看了看:「这花色,这手感,确实是好东西。」
陈忠趴在地上,满脸是血,还在挣扎:「这是皇上赏的......你们不能抢......」
李虎站起身,一脚踩在他的小腿上,用力一拧。
「咔嚓」一声。
陈忠惨叫一声,整个人蜷缩成一团。他的小腿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弯折着,白骨从皮肉里刺了出来。
「告诉你,老子就抢了。你能怎样?」李虎往他脸上又啐了一口,「就算你是皇帝的人,到了三河县,也得给老子老老实实的!」
说完,他扬长而去。
陈忠在泥地里躺了半个时辰。周围的百姓远远看着,没人敢上前。直到他的家人闻讯赶来,才把他抬回了家。
老娘抱着他哭得死去活来。
八年了,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儿子回来,却没想到是这个样子。那个走时干干净净的孩子,如今满脸是血,腿都断了。
大哥陈刚抄起一把菜刀就要出门:「我跟他拼了!」
「别去......」陈忠吐出一口血沫子,死死拉住大哥的衣袖,「他们有官府撑腰,你去了也是送死......」
「那怎么办?就这么算了?」
陈忠闭上眼睛,好半天才睁开。眼里的光,不是绝望,是狠。
「送我回京。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要爬回紫禁城。」
他太清楚了——这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打了他,就是打御马监的脸;抢了御赐之物,就是打万岁爷的脸!
李虎说告到皇帝那也没用?
那就让皇帝来告诉他,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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