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路上多看了你一眼,就挨了十个巴掌;一旦还手,就被认定为互殴”——这则登上热搜的案例,将随着2026年1月1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行成为历史。
据媒体报道,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后,将改变过去部分治安纠纷的处置困境:此前,即便一方是遭受侵害后被迫还手,也常因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被认定为互殴并追责;如今,新法规给出清晰导向:正当防卫,不违法!
近年来,“被打还手仍被处罚”的案例在治安案件处置中屡见不鲜,也让公众对“防卫边界”充满困惑。2020年11月,某地一家饭店的女老板遭醉酒男子无故殴打,情急之下还手反击。公安机关最初以“互殴”为由,对两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女老板的还手是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核心要件,遂提出抗诉。最终法院改判,宣布对其不予处罚。这一案例直观反映出过去“结果导向”的执法痛点,忽视了侵害的发起顺序和防卫的被动性,而新法规的施行将彻底扭转这一局面。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简单来说,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只要反击未明显过激,就属于合法的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治安责任;若在侵害停止后仍持续攻击,或反击手段远超制止侵害的必要程度,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过去面对复杂治安案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条依据,执法者容易陷入“谁受伤谁有理”的判断怪圈。如今,新法规清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边界,不仅为公众见义勇为、依法自卫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也为执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既能避免“被打不敢还手”的委屈,也能防止“借防卫泄愤”的过激行为,让执法更贴合公平正义的本质。
法律的价值在于维护正义,更在于付诸实施。需要说明的是,正当防卫的认定并非“想当然”,仍需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收集证人证言等方式充分调查取证,精准区分“正当防卫”与“过度报复”的界限。未来,对于防卫限度、责任认定等关键概念,还需媒体和普法人士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让公众不仅知晓“正当防卫不担责”,更清楚“防卫过度要追责”,明确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范围。
原标题:《微言 | 告别“受伤就有理”,新治安法让被打还手不再算互殴!》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本文作者:文汇报 王布米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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