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12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期,执法总队人员成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改装、售卖汽油的面包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检查
12月15日16时许,一辆银色面包车出现在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附近,以现金交易方式从私人手中购入约5000元汽油。当晚19时19分,该车从成安渝高速成都站驶入,将汽油运至龙泉驿区某农家乐停车场内。
12月16日10时至 17日17时,该车悄然“变身”为非法加油点,在停车场内向过往私家车售卖汽油,累计完成7笔交易,销售金额约2000元。
正在非法售卖汽油的张某并不知道,自己购油、运输、藏匿及非法售卖的全过程,已被“天网”监控系统完整记录。12月17日下午,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公安、经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将这处藏在农家乐停车场中的“移动黑油站”一举查获。
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已全部拆除,车内非法加装了储油罐、油泵、加油枪等设备,储油罐内存储有95号汽油约320KG。
起初,张某还试图狡辩自己没有运输。在执法人员依托科技手段清晰还原这辆“黑油车”的全部活动轨迹后,张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核实,涉案的川G牌照小型面包车使用性质为非运营,驾驶员张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储存等均有严格的安全规范,相关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方可开展作业。”执法人员介绍,目前,车内剩余汽油已安全转移,涉案车辆已被依法暂扣。当事驾驶员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涉嫌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将面临3万元到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相关职能部门也将针对此案涉及的非法改装、成品油售购上下游链条等线索开展联合侦办。
执法总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成品油交易,共同维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非法油品来源不明、质量无保障,加油请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加油站。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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