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题:记者来信:服务跟上,让残疾人享受法定权利
新华社记者魏冠宇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电信、广播电视服务优惠,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持证残疾人可在医疗、就业、税收、交通、通信、文化生活等多个领域享受便利和优惠。
我国有超3800万持证残疾人,但许多人尚未持证享受法定权利。元旦起,残疾人办证工作的开展或将因为两部法律的施行有了新的可能。
新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律条款之中,明确了村委会、居委会两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职责。
尽管当前许多地方已将办证评残申请环节尽可能挂上网络,但到实际评定环节还需残疾人本人到医院就诊。许多残障人士出行本就困难,号源又集中在家属忙碌的工作日。无人陪护,评残只好一拖再拖。
“我不想被另眼看待。”“办了残疾证,学校同学以后会怎么看我的孩子?”在一些残障人士和家属心中,办理残疾人证是一件十分沉重的事。他们认为,一旦成为持证残疾人,就被终身“下定义”“打标签”,要克服重重心理障碍;陷在情绪中的他们可能还未想到,一个证件背后有哪些法定权利。
评残不便,能不能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带领残疾人前往?畏惧“标签”,能否多做些上门解释工作?残疾人“家门口”的村(居)委会,可以成为未持证残疾人的发现者、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者、支持资源的对接者、权益维护的第三方监督者。
全国数十万个村和社区,是广大残疾人日常生活的空间,也是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的第一站。为了全国8500多万残疾人,村(居)委会可以做的关键小事还有很多。
村(社区)里哪些地方还没有坡道?残障学龄儿童在普校随班就读和特校之间该如何选择?中途致残残疾人重建生活,从哪里获取新知识和支持资源?购买辅具前,能否先在家门口试配?
还有一些残障朋友呼吁,将适合残疾人的文体活动下沉到村(社区),建强日间托养、社区康复和就业帮扶等功能,甚至设立残疾人委员岗位领导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让最懂残友生活特殊困难的人服务更多残友。
如今,法律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抓手”,用“家门口”的便利,尽可能减少残障朋友的不便。
法律落地,重在执行。新的一年,人们期待“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地方因地制宜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创新,把温暖和便利送到残疾人的“家门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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