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买房人和卖房人在中介处签了合同,又偷偷私下交易,导致中介白跑一个月,赚不到佣金,中介一气之下将带人看房视频发到网上,问“谁认识这俩人”。

不曾想,视频竟然达到28万播放量,买房人报警称被侵犯隐私,中介老板因此被拘留10天。拘留完出来,中介老板才发现,《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罚款500”。

近日,陕西定边县中介老板郭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她经历的这样一件“怪事”。 郭女士随即分别起诉了房屋买卖人,以及出具《处罚决定书》的定边县公安局。

最终,法院判决买房人和卖房人应依照合同足额支付服务费(佣金),判令定边县公安局作出的10日拘留并无不当,但此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其内容与执行内容不一致属于违法,应予纠正。

一审判决之后,定边县公安局重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此前因系统故障出具的错误文书,决定对郭女士拘留10日,因该拘留执行完毕,不再重复执行。

顾客“跳单”私下交易

法院:依法应按合约足额支付费用

郭女士介绍,他和丈夫在定边县经营一家小型房产中介门面。今年2月份,顾客路某联系业务员小付,希望购买某小区的房子。

“这个小区刚好有一套房,被房主口头独家授权给我们代理,只有我们掌握房源。小付多次带路某去看房,线上也是有问必答,前后服务了个把月。”郭女士说,今年3月6日,鉴于双方意向都比较高,小付约双方到店最后谈价,并准备好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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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签合同现场(监控视频截图)

一番谈价之后,双方约定房屋价格122.5万元,准备现场签订定金合同。合同注明了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路某当天向房主支付定金2.5万元,买、卖双方分别向中介公司支付1.22万元。

“房主签完字,轮到路某签字,她外出接了一通电话。之后说家里老人也要来看看房,要求延迟签字和支付费用。”郭女士说,当时谁都没料到交易会出意外,小付同意了路某的请求,并在当晚按要求又安排双方前往小区看了一次房。

“当天夜里接到房主电话,说路某在我们看房之后,约了其他中介公司到现场,双方已经把交易完成了,成交价格没变,但中介费便宜了几千块钱。房主说他原本不同意,但那家中介与路某是亲戚,他架不住劝说签了字。”郭女士说,店员小付忙乎个把月被人“撬单”,感觉很委屈,“被路某耍了”。

次日早晨,小付在朋友圈发布一段12秒视频,是她带着路某夫妻看房的过程,配发文字是“谁认识这两个人,请告知一下,求转发,丢了重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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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发布的“寻人视频”(社交账号截图)

“我也很气愤,把这段视频发在社交平台。但我只说‘谁认识这两个人’,没有任何诋毁、谩骂。”郭女士说,她随后将买、卖双方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分别支付服务费。

今年6月,定边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买、卖双方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签订合同,应当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支付服务费,如未限期支付,则需加倍支付延迟期间产生的利息。

“寻人”视频播放量28万

中介老板因侵犯隐私被拘10天

3月10日,视频发布的第4天,郭女士接到业务员小付电话求助,称因路某报警,警方要将她带走调查。随后,郭女士也前往定边县公安局配合调查。当天,郭女士被行政拘留。

郭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显示,郭女士两个账号发布了同一段未打码视频,累计播放量超过28万人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将对你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当天16时,郭女士在告知书下签字“不陈述,不申辩”。

3月24日,郭女士拘留期满后,在朋友提醒下,前往定边县公安局拿到了她的《处罚决定书》,发现上边载明的处罚是“罚款500元”。

因处罚文书内容与实际执行内容不同,郭女士在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的同时,也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拘留处罚,并索要赔偿。

2025年6月,定边县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书显示,定边县公安局认为郭女士在社交账号发布路某看房的隐私视频,散布他人隐私,播放量超28万人次,引起市民浏览、评论、议论,给路某的正常生活及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给予10日处罚是适当的;因新启用的办案管理系统存在故障,导致生成的《处罚决定书》内容错误,后续已进行撤销;撤销过程中,又因系统故障问题,导致了《撤销决定书》落款单位及印章错误,已进行纠正。

最终,一审法院认为郭女士散布他人隐私情节较重,定边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无不当,但行政处罚决定中的内容与实际执行内容不一致,属于违法,应予纠正。

7月,定边县公安局撤销前述4份文书,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郭女士行政拘留10天,因已实际执行完毕,决定不再执行。

郭女士提出上诉。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定边县公安局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实际上未送达,但对郭女士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无不当,由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郭女士说,目前买、卖双方还没向她支付服务费,针对定边县公安局最新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她正在准备行政诉讼。

2025年12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定边县公安局,了解郭女士一案的处理情况,工作人员记录下记者的信息后表示:“跟领导汇报下看怎么回复。”

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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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维灿

责编 王 萌

审核 丁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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