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WS507-2016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旧版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的软式内镜(如胃镜、肠镜、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等)的清洗、消毒与灭菌工作,同时覆盖内镜清洗消毒所需的人员、设备、耗材、环境等全要素管理。规范明确要求:“软式内镜使用后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处理,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灭菌’的原则,确保每一步骤均符合技术要求”,从源头杜绝因流程缺失导致的感染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WS507-2016核心技术要求:全流程标准化操作
规范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流程拆解为“预处理-清洗-漂洗-消毒/灭菌-终末漂洗-干燥-储存”七大核心环节,每个环节均明确了刚性技术参数,确保消毒效果的可靠性。
(一)预处理:即时干预,减少污染负荷
内镜使用后需在患者床边立即进行预处理,这是降低后续清洗难度的关键一步。规范要求:立即用湿纱布擦拭内镜外表面,去除可见污物;将内镜插入部、操作部浸泡于含酶清洗液中,启动内镜吸引功能,将含酶清洗液吸入腔道,浸泡时间不少于2分钟;同时对内镜的活检孔道、吸引孔道等进行初步冲洗,避免污物干结于腔道内。预处理不彻底,会导致后续消毒难以穿透,大幅提升感染风险。
(二)清洗:机械+化学协同,彻底去除污物
清洗是消毒/灭菌的基础,规范强调“无清洗,不消毒”,要求采用“机械清洗+化学清洗”的协同方式:
- 手工清洗:将内镜放入清洗槽,用软毛刷反复刷洗外表面、操作部及各类按钮;对于活检孔道、吸引孔道,需使用专用清洗刷(尺寸与孔道匹配)来回刷洗不少于10次,确保孔道内壁无残留污物。
- 酶洗处理:将内镜完全浸泡于中性或弱碱性含酶清洗液中,温度控制在20-45℃,浸泡时间根据酶制剂说明确定(通常为5-10分钟),含酶清洗液需定期更换,避免失效。
- 超声清洗:对于内镜的可拆卸部件(如活检钳、异物钳等),需进行超声清洗,频率为40-60kHz,时间不少于5分钟,确保缝隙内的污物被彻底剥离。
(三)消毒/灭菌:分级管控,适配诊疗需求
规范根据内镜使用场景的感染风险,明确了不同的消毒/灭菌要求,核心参数不容偏差:
- 高水平消毒:适用于大多数诊疗内镜(如胃镜、肠镜),需使用符合要求的高水平消毒剂(如2%碱性戊二醛、过氧乙酸等)。以2%碱性戊二醛为例,规范要求浸泡时间:内镜全浸没有轴节部的,不少于10分钟;有轴节部的,需将轴节部打开,浸泡不少于20分钟;若内镜污染严重或疑似污染朊病毒、分枝杆菌等特殊病原体,需延长至45分钟。消毒温度控制在18-25℃,消毒剂浓度需定期监测,确保有效。
- 灭菌处理:适用于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的内镜(如十二指肠镜的乳头切开附件),需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等方式,灭菌过程需符合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系列标准要求,确保灭菌效果合格。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