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被罚款210万元。同时,徐智鹏(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七处副处长、安阳工作组组长)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王凡(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八处副处长)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被警告;杨惠娟(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六处副处长)因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被警告;董道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三处副处长)因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豫金罚决字〔2025〕162号

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

罚款21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徐智鹏(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七处副处长、安阳工作组组长)

豫金罚决字〔2025〕163号

资本金审查未尽职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3

王凡(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八处副处长)

豫金罚决字〔2025〕164号

资本金审查未尽职

警告

4

杨惠娟(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六处副处长)

豫金罚决字〔2025〕165号

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

警告

5

董道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三处副处长)

豫金罚决字〔2025〕167号

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