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是有一点积极的意义。像徐湖平这种老家伙,都82了,目前的法律制裁也没啥用了。老子是院长,儿开拍卖行。徐湖平当院长期间,1259件文物不知所踪,估计还会有相当数量的国宝被掉包了,爷俩堪称21世纪的江洋大盗。
北京某拍卖行悄悄上架一件极具争议的拍品:清代《江南春图卷》。
起拍价不高,但业内的人立马炸了锅——这幅画,出现在1980年代南京博物院的收藏名录中,是庞家后人捐赠国家的文物之一。
谁曾想,这画居然进了拍卖市场,还能堂而皇之地挂牌,南京博物院第一时间回应,说早年鉴定认为它是“赝品”,处理了。
这幅画的流传有完整记录,从庞家捐出到博物院入藏,哪怕是“赝品”,也不该出现在私人拍卖行。
顺藤摸瓜,线索很快指向了一个名字:徐湖平。
这位曾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长、江苏省文物总店法人代表的老人,在退休前就已经是文博系统里响当当的人物。
他的儿子徐湘江,是北京某拍卖行的负责人,讽刺的是,那幅《江南春》,正是出现在他掌管的拍卖行里。
这就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接力赛,父亲管着文物入库和鉴定,儿子操盘文物出售和变现,明面上各司其职,实际上暗流涌动。
查账之后,更惊人的数据被摆在了台面上: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0年代,南京博物院有1259件文物被“鉴定”为赝品,之后去向不明。
这可不是丢一两件国宝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黑洞。
更重要的是,这些文物很多都带有明确的标识、编号、捐赠记录,不是市面上随便收来的流散品。
如果“赝品”处理的背后,是一套早已成熟的洗白机制,那我们面对的就不仅是文物流失,而是整个公共文化信任体系的坍塌。
徐湖平已是82岁高龄,即便查证属实,法律制裁能有多少效力?
法律讲的是罪责自负,但公共损失却是全社会承担,徐家父子得了好处,名利双收,国家却在几十年后才发现被“洗劫一空”。
像这种情况,古代的“株连九族”制度虽然残酷,但某种程度上确实能起到震慑作用。
当然不能照搬古法,现代法治讲的是个体责任,但问题是:当一个体总能靠亲属关系、系统内合作绕开监管时,我们是不是也该考虑制度性的“连坐”防范?
不是血缘意义上的,而是权力运行上的连带机制。
文物系统的问题,不是一个人贪了多少,而是整个运作链条都被“默许”了。
你想象一下,庞家后人从2023年开始维权,几次写信、举报,博物馆的回应都是“按制度处理,查无实据”。
这说明什么?说明制度本身要么形同虚设,要么被人为操作得天衣无缝。
更吊诡的是,文物鉴定权现在基本被少数“专家”把持,形成了“话语权垄断”。
一句“赝品”,价值千万的文物可以名正言顺地“流出”;一句“真迹”,同样的东西就能拍出天价。
如果回到徐湖平的“岗位”上去看,他既是博物馆的管理者,也是文物总店的负责人。
这就像你既是法官,又是买卖双方的中介,哪个环节出问题,你都能“合理”解释。
他儿子徐湘江掌握的是另一头的渠道,拍卖行可以为所有“被处理”的文物“再一次赋值”,洗白上市,合法出售。
父子两人,一个掌舵源头,一个操盘末端,这种配合,比什么江湖骗子更可怕。
他们也许不会互相通话,不会留下一张纸条,但只要彼此保持“默契”,就能盘活一个庞大的文物流转链条。
《江南春》不是孤例,它是那1259件文物中,被曝光的第一个,太多文物不见了,没人负责;太多权力被滥用了,没人承担。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株连”的概念其实正在以另一种形式回归,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连坐,而是社会信任的“变相株连”。
庞家当年捐文物,是希望让子孙后代看到祖辈的传承,结果几十年后,后人看到的是拍卖行上那张冷冰冰的图纸和起拍价。
制度的漏洞、监管的失灵、鉴定权的垄断、责任的追不回——这些,都在告诉我们一件事:如果没有制度性的“连带责任”,再多的惩罚也弥补不了信任的亏空。
我们不该回到古代的酷法,但我们必须找到现代的制度“替代品”。
比如,文物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追踪系统,谁捐的、谁鉴定的、谁处理的、处理后去了哪里,全部公开、可查、可追责;
比如,第三方监督机制,文物的鉴定不能由单一机构主导,专家库要跨部门、跨地区、随机抽签,避免“人情判定”;
比如,捐赠人的优先返还制度,哪怕被鉴定为赝品,也应通知捐赠人是否愿意取回,而不是直接“处理”,更不能流入市场。
这些都不是难事,但做起来意味着“去中心化”,意味着打破既得利益,这才是最难的部分。
徐湖平事件是一个开端,如果现在不把制度补上,下一次可能就不是《江南春》这么一幅画的问题,而是整个文化系统在公众心中的彻底崩塌。
古代的“株连九族”虽然冷酷,但它的震慑力来自“责任不再孤立、后果无法切割”。
现在,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方式,让每一个滥用权力的人,无法躲在系统的阴影中安然退休。
信源:风声|南博《江南春》事件九大疑问,当用公开透明重建信任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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