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吉林的耿女士在网络上发帖,爆料自己遭遇的一桩愤怒又痛心的事情。
耿女士满心欢喜的迎来了二胎女儿的诞生,还早早给孩子预定了摄影套餐并缴纳了1100元定金。
谁料,孩子在11个月时因小脑恶性肿瘤不幸去世,耿女士希望摄影商家能退还定金,毕竟孩子都没了……可是商家却以“定金不能退”为由拒绝,甚至建议让耿女士大女儿来拍照!
大家评评理,这事是随便换个人来拍就能解决的吗?
孩子都没了,商家还如此冷漠的利用“条款压人”,这样的态度如同一把冰冷的刀,再次刺痛耿女士痛失爱女的心……
2024年6月,耿女士生下二胎女儿,全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为了留住孩子的美好瞬间,她还专门在当地一家儿童摄影店预定了照片套餐,计划在数月后带着宝宝去拍照,为此耿女士缴纳了1100元定金。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2025年初,孩子被诊断出患有小脑恶性肿瘤,尽管全家尽力医治辗转北京求医,依旧没能留住孩子,4月孩子去世。
近日耿女士整理物品时才发现了这张摄影套餐收据,于是联系上店家希望能退款。
在她看来,女儿不幸去世这样的悲剧,任何一个心怀善念的人都能体会为人母的痛心,所以当店家以“定金不能退”为由拒绝时,她很意外……
接下来,店家居然还提议让耿女士的大女儿来拍的建议,这彻底激怒了耿女士!
在她看来,商家太过冷漠无情,为了不退钱完全不顾及顾客的心情,她一怒之下在网上发帖曝光此事。
在这里,笔者先抛出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退不退定金,到底谁对谁错?
站在商家的角度来看,似乎无可厚非?
他们拿着“白纸黑字”的证据,上面写明了“定金不退”的字样,而且很多人做生意都是定金不退,既然都约定俗成了,店家有什么错?
但是吧,笔者要说的是,这里有个关键前提:定金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能适用于这种特殊情况?
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商家所谓的“定金不退”属于格式条款!《民法典》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主要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在耿女士的这件事上,二女儿疾病身亡不是她主观意愿上能决定的,并非家长故意违约,而是任何人都不可预见的悲剧……
因此,孩子夭折这种情况,属于“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情形,商家拿“定金不退”当挡箭牌,法律上站不住脚。
退一万步,我们从情感上来说说商家的问题。
摄影店家的回应真是冷漠到了极致,“家里老大可以拍”这句话,暴露的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他人痛苦的无动于衷。
人家孩子都没了,你却建议老大去拍,这不是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耿女士这个悲剧吗?这简直比不退钱更在人家心上捅刀子……
在这里,又牵涉到了一个法与情如何平衡的问题。
有网友也站在摄影店家的角度说话,认为万一顾客都用这些借口来退定金,商家的损伤谁来承担?
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耿女士的情况绝非普通的“临时反悔”,而是极端的悲剧事件。法律和道德都有判断力,不会把正常的违约和这种特殊情况混为一谈。
商家表面上经营的是生意,实际上应该经营的是人心!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商家态度更温暖一些,站在顾客的角度多想一些,或许事情没这么难办……
真正成熟的商业逻辑,是能区分“规则”和“例外”,在坚守底线的同时,给悲剧中的人多一份包容。
耿女士在网上发帖曝光后,当地市监局已经介入调查,不过该摄影店给出的解决方法是“可以退500元,但是必须删除网上的贴文”。
瞧瞧,商家的做法根本还是跑偏了,依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
做生意的本质是以心换心,可惜这家店没有想明白!在如此极端的悲剧之下,1100元的定金退了又能怎样?你的店就倒闭了?经营不下去了?
要知道,一次善举传递的好口碑,价值可比这笔定金贵重多了,老板还想不明白吗?
老百姓的声音值得被听见,感谢大家的点赞和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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