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今年为什么要调整有关招生政策

回答

根据浙江“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改革精神和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变化情况,以及平湖市城镇化进程加快,统筹招生范围内适龄新生人数变化情况,为使排摸更加精准,学位匹配更有保障,实施按批次依次录取办法,确保学位“物尽其用”,使“就近入学”原则落实更充分,更公平,进一步提升家长和学生的获得感。

提问

二、今年政策调整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回答

以往“分三类同一批次”录取,调整为“分五类,按批次先后”录取,在第一类划分上充分考虑了原有招生传统。将持有“统筹招生范围户籍和施教区房产”录取,调整为持有“施教区户籍和施教区房产”优先录取。

提问

三、各批次是如何录取的?

回答

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新生,如第一类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录取,当第一类新生无法全部录取时,按户籍迁入房产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落户时间如相同的,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先后。未被录取的,进行第二次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志愿等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第二批次按落户统筹招生范围的时间先后录取第二类新生;第三至五批次分别统筹安排第三、四、五类新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未在对应批次录取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提问

四、同一施教区内,“房户分离”或“户籍变动”,在入学条件上如何界定?

回答

同一施教区内房户分离的视作一致,同一施教区内户籍变动,可追溯至最早落户该施教区内时间(期间无外迁情况)。

提问

五、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稚川学校(筹)投入使用后,稚川学堂初中部、小学部如何招生?

回答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学校与现平湖市稚川学堂融合一体型办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稚川学校(筹)的招生,小学部暂不招生,仍委托叔同小学招生;初中部按施教区招生。关于平湖市稚川学堂的招生,小学部仍按原办法招生,委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管理;初中部不再招收新生,初二、初三仍原址办学。

提问

六、“长幼随学”服务政策是否受影响?

回答

2026年,将继续推行“幼随长”服务举措,在符合户籍等相关入学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或姐)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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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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