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村干部酒后上门打人,是“耍官威”还是“耍流氓”?包村,本应是服务群众,而不是“占领”村庄;干部,本应是人民的勤务员,而不是耀武扬威的“土皇帝”。
“包村干部”四字,重心在“包”,落脚在“干”,本质在“服务”。这一岗位设立的初衷,是让干部下沉到村,听民声、解民忧、促发展,当好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然而包村干部的所作所为,却与这一角色背道而驰:因劳务费用协商未果,便出言辱骂;酒后更是带人上门动粗,将工作矛盾升级为私人报复。这哪里还有半点“服务员”的样子?分明是把公权当私器,把群众当“下属”,把村庄当成自己的“地盘”。
事件背后,暴露出少部分基层干部严重的“权力幻觉”。在一些人心中,“包村”等于“管村”,甚至等于“占村”。他们错把职责当特权,错将服务对象当管理对象,动辄耍威风、逞霸气。这种扭曲的权力观,不仅伤及群众切身利益,更腐蚀基层治理根基:垃圾清运的劳务费本可依规协商或调解解决,曹却选择以暴力“解决”问题,这正是权力脱缰的典型表现。
基层是治理体系的“末梢”,也是感知民情的“前端”。一名干部酒后的一个拳头,打伤的不仅是一位村民的身体,更是打疼了民心、打裂了干群关系。这种信任的损伤,远比治安案件本身更难修复。
值得肯定的是,当地对此事的处理迅速而明确: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纪委监委跟进核查。这释放出“零容忍”的信号,也为广大基层干部敲响警钟——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在人民身上;地位源于责任,决不可用来欺压群众。
然而,惩戒个案之后,更需制度性反思。如何防止“包村”变成“霸村”?关键要筑牢三道防线:
一是强化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下沉前,必须清醒认识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时刻牢记服务宗旨,杜绝“官老爷”做派。
二是健全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畅通群众举报和反馈渠道,对干部行为形成有效约束,防止“一线权力”失控。
三是完善机制,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尤其在纠纷调解、民生服务等环节,应明确流程、公开透明,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包村”不是“包办”,更不是“包占”。干部的身份不是特权,而是沉甸甸的责任。只有始终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用行动赢得信任,才能筑牢基层治理的根基,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这起事件应当成为一个深刻的教训:任何脱离群众的权力,终将失去立足之地;只有心系百姓、行为端正的干部,才能真正在基层扎下根、赢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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