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5年12月25日,我市组织召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座谈会,围绕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重点领域,推行条例学习贯彻与改革实践相融合,助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聚焦吕梁城区(离石区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中的难点与堵点,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职责衔接、机制运行、执法协同等议题深入交流,重点剖析部门协调不畅、监管边界模糊、执法力量下沉不足等现实问题,并就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优化案件移送流程、强化基层执法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此次座谈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紧扣条例相关规定,着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一是强化制度衔接,对照条例第七条关于“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法治事项”的要求,推动解决改革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聚焦执法实效,依据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等内容,关注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注重基层实践,通过听取汇报和案例研讨,检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为下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强人员管理积累实践经验。
会议强调,全市行政执法系统要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法治吕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张娟娟 通讯员 陈思然)
来源: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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