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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关于加强2025年地表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环函发〔2025〕19号)文件要求,我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地区黑臭水体的排查工作。经排查,我辖区内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反馈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0474-3258110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欧洲城南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