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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教育局

关于我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固定住房使用要求的公告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现将我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中固定住房使用要求公告如下:

一、房产产权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固定住房,监护人产权份额须为100%。

二、学位使用周期限制

同一套住房用于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划片入学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仅提供一个学位(多子女、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除外)。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招生当年5月31日。

三、重要提醒

(一)请家长在购房前,确认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避免影响子女入学

(二)提供的房产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白银市白银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白银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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